4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甘孜州紀委監委獲悉,因在隔離期間擅自外出,甘孜稻城縣4名黨員干部被處分。
甘孜州紀委監委發布的消息稱,2021年12月15日早晨,稻城縣紀委疫情防控專項督查組組長接到一個緊急電話,稱今天早上縣疫情防控集中隔離點的值班民警在日常調取酒店監控時,發現有幾個隔離干部半夜離開了隔離點……
掛了電話后,督查組立即對該問題線索展開核查。根據集中隔離點記錄的車輛信息及監控視頻,基本確定在12月14日晚上9點至11點期間,某機關干部柏某,村干部青某、洛某、汪某4人驅車離開隔離點。

據了解,柏某、青某、洛某、汪某4人于2021年11月29日到浙江省杭州市參加“浙江余杭-四川稻城兩地重點群眾交流交往交融活動”。因活動所在地區發生新冠疫情,2021年12月6日上述人員返縣后,稻城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立即啟動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將此次參加活動的人員統一安排至集中隔離點,實行14天集中隔離。
當督查組工作人員問起青某為什么要離開隔離點時,青某回答道:“我當時也是腦殼‘短路’,自以為回縣前做了核酸檢測,加上已經隔離好幾天,應該不會有啥子問題,就想著回家取套換洗衣服,最多耽擱半個小時……”

因柏某等4人擅自離開隔離區域回家,在全民同心抗疫、疫情形勢嚴峻、防控壓力倍增的情形下,心存僥幸,為一己之私罔顧大局,逾越紀法紅線,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2022年1月,4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公開通報曝光。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