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漪 四川在線記者 寇敏芳
近日,德陽綿竹市的羅某某、楊某某為自己非法開采砂礫石行為付出代價。在德陽市人民檢察院的監督指導下,德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上述二人開展賠償磋商并簽訂協議。根據協議,羅某某需要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1000萬元,這是四川開展生態損害賠償以來,自然資源涉礦領域開出的最大賠償單。
過去,個體損害生態環境后,往往是群眾受害,地方政府埋單。2018年,四川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經過4年的探索實踐,初步構建起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簡言之,“環境有價,誰損害誰賠償”。
在此次綿竹的案例中,羅某某、楊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礦權許可證的情況下,于綿竹市漢旺鎮安仁村擅自開采砂礫石153834立方米,砂礫石礦面積86.49畝,造成耕地損毀33.36畝,非農用地損毀53.13畝,表土、深層地質結構嚴重破壞,對生態環境造成侵害。
德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委托綿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到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發現破壞體量非常大,修復困難極高。隨后按照行業和屬地管理原則,將該案生態損害線索及證據,移交公安局。綿竹市政府決定啟動生態損害賠償程序,與羅某某、楊某某開展生態賠償磋商。
1000萬元賠償是如何確定的?德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是根據第三方機構評估,預估出來的生態恢復費用。“保守估計要1000萬元,如果不夠的話,還需要追加。這一點在協議里也明確了。”
磋商過程中,羅某某、楊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磋商金額表示認可,并且繳納了賠償款。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最大的優勢是將賠償流程前移,將生態恢復的結果作為量刑依據,促成積極賠償。” 德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說,已經跟羅某某、楊某某約定,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修復,相關部門還需要對結果進行把關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