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3月25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從4月1日起,將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350000元/人調增至501336元/人。

  根據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近日發出的《關于調整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通知》,為切實保障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按照《關于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川醫保規〔2022〕2號)要求,一個自然年度內,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成都市平均工資)的6倍確定。由于目前2021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為及時滿足省本級參保人員就醫需求,將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350000元/人調增至501336元/人。

  該通知 2022年4月1日起執行,待統計部門公布2021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資后,再動態調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