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寇敏芳

  日前,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臨時用地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將進一步規范全省臨時用地管理,切實加強耕地保護,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臨時用地,是指指工程建設施工和進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畢后不再使用的國有或者集體所有土地。舉例來說,新建一條高速公路,大量的建筑材料運來沒有地方堆,就用周邊的農地上暫時堆一下,但是等路修好了,必須要恢復原狀。

  臨時用地本來是方便施工建設的好舉措,卻被有些地方用走了樣,存在違規審批、復墾恢復不到位、監管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有的臨時用地變成了永久用地,占用侵蝕耕地紅線。基于此,省自然資源廳出臺《通知》,對全省臨時用地管理有關事項作了進一步明確。

  在規范臨時用地審批方面,提出臨時用地審批權不得下放或委托相關部門行使。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臨時用地,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批。

  落實臨時用地恢復責任方面,提出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查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并在土地復墾義務人完成復墾工作后,會同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開展復墾驗收。

  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方面,要求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臨時用地應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則上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嚴格臨時用地監管方面,明確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對臨時用地選址、審批、備案、使用、復墾進行嚴格審核把關、依法監督檢查,嚴禁違規認定臨時用地,嚴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區域審批臨時用地,嚴禁擅自擴大臨時用地審批范圍和延長使用期限,嚴禁以臨時用地名義規避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特別是建設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切實保障臨時用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時恢復。

  自然資源廳將建立定期抽查和定期通報制度,組織廳機關相關處(室、局)和直屬單位對全省臨時用地審批、備案、使用、復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臨時用地信息化管理,對不符合用地要求和未按要求完成復墾任務的,予以公開通報,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