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觀新聞記者 李丹 文/圖
名片
省政協委員、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曾興圣
我省在2017年出臺了《四川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仍缺少綜合性的地方性法規。今年的省兩會,我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建議加快出臺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因為這既是四川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能為食品安全事故有效治理提供重要依據。
出臺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建議可以從小作坊、食品攤販,網絡餐飲服務,學校、養老院等特殊單位用餐安全等三方面進行立法。
我省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呈現數量多、規模小、分布散等特征,對其管理,不能簡單一刀切。我認為,要明確針對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必要時向其印發載有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冊或宣傳文件,讓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業者知法懂法。要活用行政許可、登記備案制度。比如,對具備一定生產條件、達到一定規模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應當規定按照法律規定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開展經營活動;而其他較為固定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規定向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對于季節性、流動性的小微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臨時備案并接受監督管理。同時開展普法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引導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改善經營條件,提高管理水平,遵守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范要求。

網絡餐飲服務方面。要對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服務提供者的資質和條件進行明確規定。明確網絡餐飲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在網絡店鋪主頁的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信息。要對網絡餐飲服務的具體過程作出明確規范,除食品制作過程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外,還應制定包括貯存、運輸、餐具、飲具、容器和包裝材料、配送人員的培訓和管理等的規范和要求。明確平臺管理方責任,應對平臺上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資質及生產條件進行審核、登記、公示,還有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知識宣傳、食品溯源抽查核查、違法行為監督舉報等管理責任。
學校、養老院等特殊單位的用餐安全則建議可以立法推進供餐單位和食堂利用互聯技術,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公開和公示,例如后廚視頻直播公開,進貨溯源數據公開;嚴格進貨和原料的質量管理,明確全過程溯源記錄及餐食留樣工作;定期對供餐單位、食堂進行監督檢查;嚴格清除學校內部及周邊的小賣部、小攤販等食品經營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