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店招上有“青花椒”字樣惹上了官司
這起糾紛可以追溯到4個月前。2021年9月,萬翠堂餐飲公司以五阿婆火鍋店在店招“青花椒魚火鍋”中未經許可使用其“青花椒”商標為由,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索賠50000元。
五阿婆火鍋店老板鄒利勇告訴記者,一開始接到法院傳票,還以為是新型詐騙,直到撥打傳票上的法官電話求證,才知道自己因為店招上的“青花椒”三個字被人告上了法庭。
此前,萬翠堂餐飲公司在飯店、餐廳等類別上申請注冊了“青花椒”文字商標和文字與圖形組合商標。
2016年4月6日,萬翠堂餐飲公司受讓取得第12046607號注冊商標,其商標內容為從上至下排列的“青花椒”文字。2016 年 9 月 7 日,萬翠堂餐飲公司注冊取得第17320763號注冊商標,商標內容為橫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樣,左側帶有云朵狀的花椒圖案。2018年6月21日,萬翠堂餐飲公司注冊取得第23986528號注冊商標,商標內容為橫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樣,上方帶有云朵狀的花椒圖案。上述注冊商標的核定服務項目均為第43類,包括飯店、餐廳等,且均在有效期內。
記者從本案一審判決書中了解到,法院認為將案涉火鍋店被訴侵權標識“青花椒”同萬翠堂餐飲公司相關注冊商標相比較,被訴侵權標識與案涉商標的文字部分均完整包含了“青花椒”三字,雖然字體具有細微不同,但其讀音、含義均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在識別、呼叫、判讀時誤以為被訴侵權商品與案涉商標權利人具有一定聯(lián)系,產生混淆誤認。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五阿婆火鍋店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樣的標識,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5000元及合理開支5000元,共計30000元。
一審判決后,案涉火鍋店內青花椒的“青”字已被采用各種方式遮擋,店招也改為了“鄒魚匠花椒魚火鍋”。
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了解到該案后,主動聯(lián)系了五阿婆火鍋店老板鄒利勇,準備提供法律援助。北京超成(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上訴人代理律師馮建坤告訴記者:“2021年12月27日,從確定委托到草擬完上訴狀并進行遞交,只有兩三個小時。”上訴狀請求撤銷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全部訴訟請求。
馮建坤回憶,在細化當事人標注自身注冊商標等使用情況、消費者的認知、行業(yè)習慣等內容后,他對該案有了初步判斷,認為案情本身并不復雜。
庭審交鋒 焦點是店招使用“青花椒”是否侵權
五阿婆火鍋店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的行為,是否侵犯了萬翠堂餐飲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二審現(xiàn)場,雙方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的闡述。
“青花椒”是特色菜品描述還是商標性使用?作為上訴人,五阿婆火鍋店表示,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某個標識是否屬于商標性的使用,根本判斷標準是客觀上是否具備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被訴侵權標識“青花椒魚火鍋”并不屬于在餐飲服務上的商標性使用,只是對本店特色菜品的描述。
“事實上,對于包括上訴人在內的中小個體餐館,由于消費者在選擇餐館時,首先考慮的是餐館的菜品,而并非是餐館的經營者主體或者品牌名稱,因此中小餐館一般都會將自身經營的特色或招牌菜放在店招上,在本案中,上訴人沒有將‘青花椒魚火鍋’作為商標使用的主觀意圖。”馮建坤說。
被上訴人萬翠堂餐飲公司辯稱,萬翠堂餐飲公司作為相關注冊商標權利人,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核準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飯店、餐廳等服務,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盡管相關商標曾被其他主體多次申請宣告無效,但國家知識產權局最終均裁定予以維持。因此,盡管青花椒在調味品領域被大眾認為是通用名稱,但在餐飲服務中卻并非如此,“青花椒”使用在餐飲服務上具有一定的顯著性。
萬翠堂餐飲公司提出,涉案侵權標識被上訴人用于店招等處,屬于突出使用,且使用方式及所使用位置起到了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屬于商標性使用。
被訴侵權標識的“青花椒”是否會引起公眾混淆誤認?五阿婆火鍋店認為,從外形來看,被訴侵權標識與被上訴人名下的相關商標并不構成近似。五阿婆火鍋店在店招中使用的“青花椒魚火鍋”并非是單獨的“青花椒”文字,并且六個字均采用了大小一致的黑體字體,與案涉商標的書法字體存在差異,二者不構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此外,結合本案商標的顯著性、涉案商標的使用地域、上訴人的具體使用方式、四川餐飲行業(yè)習慣以及消費者的識別習慣等因素,被侵權標識的使用不會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一方面,四川消費者已經形成了“青花椒魚”和“青花椒”是菜品和調味品而非商品品牌的認知。另一方面,《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主要原料等,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對此,萬翠堂餐飲公司代理律師展示了案涉商標的外觀和注冊證書,他表示,被訴侵權標識與案涉商標對比,均完整包含了“青花椒”三字,其讀音、含義均相同,易使相關工種在識別、呼叫、判讀時誤以為被訴侵權商品與案涉商標權利人具有一定聯(lián)系,產生混淆誤認,堅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
“最后,我們想要陳述的是,盡管答辯人因起訴維權受到了輿論的口誅筆伐,但這種維權行為亦有積極意義,一顆小小的花椒推動了川蜀大地、餐飲行業(yè)乃至廣大民眾的商標權利意識、法律意識的覺醒,必將對相關領域的發(fā)展產生積極作用。”萬翠堂餐飲公司代理律師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