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散步被狗抓傷狗主人否認自家狗惹禍
法院開庭尋找真相——抓傷孕婦的狗是誰的?
隨著養狗人士越來越多,因為遛狗未栓繩導致傷人的事件頻頻發生。日前,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審理了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孕婦胡某被沒牽繩的狗抓傷,流產后將狗主人告上法庭,但狗主人拒不承認抓傷孕婦的是自己的狗……未牽繩的狗從何而來?狗主人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呢?
案情回顧 孕婦散步被狗抓傷
2020年9月2日晚,懷孕的胡某在小區內散步時,被一只未拴繩的狗舔舐腿部并抓傷小腿。次日,胡某通過查看監控,確認抓傷自己的狗為小區住戶劉某琳飼養。胡某隨即報警,與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社區民警共同找到劉某琳協商被狗抓傷問題。談話過程中,劉某琳表示,如果是自己的狗傷到胡某,愿意承擔責任,并表示自己經濟狀況不佳,提出是否能刷信用卡支付疫苗接種費用。隨后,胡某丈夫與劉某琳互留電話、微信,胡某前往醫院就醫,被診斷為右下肢犬抓傷2級。
當晚稍遲,胡某丈夫向劉某琳發送微信消息時,發現自己竟被刪除好友,遂通過電話與其取得聯系,此時,對方拒絕承認是自己的狗抓傷胡某,雙方進行多次協調未果。9月17日凌晨,胡某流產,因認為溝通過程中的遭受的精神折磨是流產的重要原因,她一怒之下將劉某琳和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治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4836.7元。
法庭上,劉某琳以小區監控視頻不清晰、內容不完整連續、看不清楚畫面中的人物、當天可能有其他寵物在場等為由,拒不承認是自己的狗抓傷胡某。物業公司則辯稱,從監控視頻看,不能證明胡某被抓傷的時間點是否吻合,且飼養動物致害的責任應由飼養人承擔,針對小區業主養狗行為,其公司盡到了提醒義務,不應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