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節能審查不到位
國家有關部門節能審查辦法要求,未按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但督察發現,樂山市對嚴控“兩高”項目上馬認識不足、把關不嚴,在既未積極采取等量、減量替代等能耗控制措施,也未取得項目節能審查意見的情況下,默許永祥股份有限公司離子膜燒堿、聚氯乙烯項目等高耗能項目擅自開工建設,未批先建問題突出。2019年9月,樂山峨眉山市有關部門沒有認真核對,越權對四川峨眉山久樂納米新材料有限公司20萬噸/年鈣制品升級改造項目節能報告出具審查意見,導致項目違規上馬。
四川省有關部門2021年7月印發的《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方案》要求,對無節能審查手續的“兩高”項目要嚴格按規定進行整改。但樂山市沒有落實上述要求,放任違規“兩高”項目繼續建設或生產。2021年9月,督察組在樂山市五通橋區現場督察發現,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20萬噸/年聯堿項目未經節能審查,截至督察進駐時仍未落實相關規定;永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5GW高效型單晶拉棒、切方項目未經節能審查,于2021年1月開工建設,截至督察進駐時仍未嚴格按規定進行整改。


另外,樂山市“十四五”能源消費增量控制目標為381萬噸標準煤。督察發現,樂山市已計劃實施的32個重點用能工業項目共計新增能耗已經達到892.2萬噸標準煤,超過設定目標1.34倍,其中已開工和建成的20個項目新增能耗就達到670.9萬噸標準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