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免費游玩是幌子,推銷產品費用高
[案情]
2020年1月13日,家住峨眉的李女士等五名老年人向峨眉山市消委求助,稱1月9日,他們被邀請在某農家樂開會,免費吃豆花飯,免費打牌玩耍,其間有商家現場演示,宣傳推銷食材凈化機。每臺價格3000元,五人每人購買一臺。回家后,他們發現效果不像推銷時所宣傳的那樣,感覺凈化后的食材口感不好,想退貨發現聯系不上銷售者,撥打售后電話也無人接聽,找不到商家和銷售人員,遂向當地消委投訴。峨眉山市消委接訴后,立即開展調查核實。通過李女士等人提供的銷售商聯系電話和購買產品的相關票據,與銷售商取得了聯系,并查詢到該公司經營場所及聯系方式。經過耐心細致的溝通調解,最終,該公司同意5名老人的退貨要求。
[評析]
現在以老年人為目標的騙局有較多,不法經營者主要利用了老年人有閑錢、知識老化、節儉和防范意識差,通常組織老年人品茶聊天、開展活動、贈送禮品、免費旅游等活動,吸引老年人參與,然后再用話術一步一步地套路老年人,多發于醫療保健、投資理財、電信網絡領域。為此,面對騙局,老年消費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守住“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和“合法正規的渠道”兩條底線,同時要多關注媒體、社區宣傳欄等的防詐騙宣傳,了解當前多發的各類詐騙手法,提高警惕。
案例四:保健品虛夸包治疾病 消委不懈追回救命錢
[案情]
2019年4月17日,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消費者余女士到內江市消委投訴稱:內江市市中區某食品商行組織中老年人到資中縣、成都、重慶、大連等地以旅游會銷的方式口頭宣傳所售保健品能夠治好腎衰竭、肺癌、紅斑狼瘡等各種疑難雜癥疾病,如果介紹其他人購買該產品還可以獲得提成。由于余女士2015年患腎病綜合癥,多方求醫無法痊愈,所以她于2017年6月10日至10月29日先后借錢向經營者匯款共計人民幣15萬元購買保健品,至今她只領取了3萬元的保健品,她認為服用該保健品后沒有明顯效果?,F經營者已人去樓空,無法解決。為此,消費者向內江市消委投訴,要求幫助找到經營者領取保健品。內江市消委接到投訴后高度重視,立即派人調查了解情況。經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顯示,該批次保健品有生產許可證編號和批準文號,工作人員多次撥打經營者的手機號通知到消委接受調查、調解,經營者拒絕接受調解。消委工作人員又想盡辦法多次聯系生產商負責人,得知經營者既是該公司的授權經銷商,又是該公司的員工,公司掌握著經營者的銷售款。內江市消委要求生產商派人到內江市消委協助處理消費者的投訴,經多次耐心細致的調解,最終達成如下協議:由生產商于2019年5月9日前退還消費者余女士人民幣9萬元,且一次性提供給余女士需要的3萬元的保健品。
[評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誘騙欺費者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合同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本案中,經營者口頭宣傳所售保健品能夠治好腎衰竭等各種疑難雜癥,且給予介紹其他人購買者提成來誘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僅存在夸大誤導行為,此后人去樓空、拒不提供相關商品,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起案例也再次讓廣大消費者引起警惕,保健品不是藥品,身體不適要就醫。
案例五:老年人存款卻被高額利潤“忽悠”變為保險
[案情]
2018年1月3日,雅安市天全縣張先生夫婦在當地某銀行辦理存款業務時,網點工作人員向其宣傳存款利率低,購買保險產品回報高,并趁機向他們推銷其代理的保險產品。張先生年事已高,在網點工作人員的宣傳攻勢下,分別用20萬元購買了保險產品?;丶液笙蜃优f起此事,子女認為這筆錢是家里的應急資金,老人看病、孩子讀書都需要這筆錢做保障,購買保險后未到期無法支取,讓老人找網點撤銷該保險合同。兩天后,張先生到該網點要求撤銷保險合同。網點工作人員稱保險產品已無法撤銷,按保險合同如果消費者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只能按現金價值的70%退還保費,即40萬元保費只能退28萬元。張先生無奈之下遂向天全縣消委投訴,要求退還購買金融產品保費40萬元。當地消委收到投訴后,意識到該投訴涉及金額大,是一起金融領域內典型案例,對維護消費者利益和擴大維權領域有重要意義,即刻進行安排部署,依法受理該投訴,并迅速展開調查。工作人員通過對當事人的詢問、記錄,及時掌握了案件情況,并與銀行網點進行聯系,要求當場調解。經過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銀行負責人同意2018年1月10日全額退還消費者40萬元保費,并當場簽訂了承諾書。
[評析]
“存款變保險”問題是金融消費投訴領域的一個方面,個別產品銷售人員在介紹理財型產品時刻意回避產品風險,模糊產品性質,夸大產品收益,誘導金融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給金融消費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損失,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老人思想保守、信息閉塞、出于對銀行的信任,更易被誘導銷售。2019年8月,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對商業銀行經營保險業務的準入條件、經營規則、退出條件以及監督管理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同年中國銀保監會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成效顯著。
對于金融消費者來說,不管是在銀行存款還是購買理財、保險產品,都應該慎重小心,以下是對金融消費者的建議:
1、在銀行購買保險產品,注意審查銀行是否具有保險代理許可資質,購買過程全程錄音;
2、對于業務人員宣傳的高收益產品需要自己核算,謹慎對待;簽各類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必要時請專業律師進行審查。
3、老人購買理財或保險產品最好有子女陪同,不要獨自前往。
4、提高維權意識,發現有被欺詐的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維權。
案例六:八旬老人中“大獎” 卻被忽悠買“藥品”
[案情]
78歲的陳大爺在2018年8月28日,收到一份名為保健品宣傳單,內附刮刮卡一張的快遞。陳大爺刮開結果“喜”中一等獎,獎品為“天然黑膽石磁性項鏈手鏈套裝”,廣告單上宣稱長期佩戴天然黑膽石磁性項鏈手鏈對人體有磁療保健作用;陳大爺按照廣告單上留下的撥打申領熱線電話后,自稱李醫生的人接通電話,恭喜陳大爺中了大獎,表示獎品隨后將給他專門郵遞過來,同時又關心起老人家身體如何,詢問有無病患?當得知陳大爺有輕微糖尿病時,李老師立馬告知陳大爺他是專治糖尿病的醫生,又向陳大爺推薦推專治這個病的“新藥”,并稱很多中央首長吃了這個“藥”都醫好了,并且這一套今天還打五折,原價2980元的只要1490元!陳大爺答應買一套來試試,收貨后吃了2瓶,沒有感覺到任何效果,于是撥打了李醫生留下的咨詢電話詢問,李醫生稱需再買2盒堅持服用兩個療程一定有效果;而陳大爺要求退貨退款時,李醫生則當即掛斷了電話,此后,陳大爺先后6次撥打李醫生的電話,均無人接聽。無奈之下2018年10月12日陳大爺來到當地消委找到工作人員,投訴稱自己被騙了錢,原因就是他根據廣告單上的宣傳和醫生介紹買的這個“藥”根本治不了他的病。接訴后,消委工作人員按照陳大爺提供的咨詢電話撥打仍然無人接聽,由于陳大爺無法提供經營者其它相關信息,投訴調解被迫中止。而工作人員在仔細查看這個快遞的廣告單位上的資料時,發現其宣稱的藥品盒上標注有食品生產安全許可證,隨即通過官網上查詢相關資料后發現,該產品僅是一款改進人體免疫力的保健品。
[評析]
專門針對老年人的“保健品”、“特效藥”、“祖傳秘方”騙局時有發生,該類消費具有隱蔽性和欺騙性,廣大老年朋友需要提高警惕。我們國家對于醫療、醫藥有嚴格的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規定,未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老年朋友在購買藥品時應通過正規渠道,同時應當查看醫生是否具有醫師執業證或者藥店是否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保健食品不屬于藥品,對于保健食品,我們國家采取了注冊、備案制度,并且標簽、說明書上必須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廣大老年朋友對此應特別注意,一切聲稱可治療的宣傳都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