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符陽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的人民調解協議書顯示,李雪的母親周霞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和合江縣先市中學(先市職高)就李雪受傷一事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確認了在2020年6月10日晚寢期間,李雪在校被罰做下蹲,導致其腳踝受傷,并在后續治療中確認致殘的基本事實。
協議書載明,雖然李雪后續的治療費用由校方進行了墊付,但當事雙方因為賠償問題發生糾紛,2021年9月28日向合江縣教育和體育局及符陽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經過調解,當事雙方確認,合江縣先市中學向李雪一方一次性補償傷殘補助金、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營養費、住宿費、誤工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切費用共計39萬元。學校方面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轉賬給李雪的母親周霞,周霞收到補償金之后,就此事項息訴罷訪,“立即將所發布的相關信息全部刪除,并不再就此事主張任何權利”。

9月29日上午,周霞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已經收到了39萬元賠償款,雖然補償金并不能滿足女兒后續治療可能發生的費用,但女兒受傷一事經媒體報道后,自己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各種壓力,不得不同意了39萬元的補償方案。
媒體對李雪在校期間被體罰致殘一事進行報道后,有評論質疑其母親周霞是想要賠償才訴諸媒體的,周霞對此十分氣憤,她表示女兒受傷已經15個月了,輾轉了多個城市進行治療,和學校方面的溝通也并不順暢,在這種情況下才求助主流媒體,基本事實沒有任何問題,“我們和學校的調解協議是達成了,對于學校的民事賠償不會再追究了,但我還是會保留向教育局、警方控告學校監管責任、直接當事人刑事責任等權利,要求對學校負責人進行處理”。
9月29日,合江縣教育與體育局辦公室相關人員表示,目前還沒有就體罰學生一事對涉事學校進行行政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