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9月26日,四川省人社廳發布消息,為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強化工傷保險互助共濟功能,把更多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根據《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和《〈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印發了《超齡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將工傷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了下列人員:

  (一)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年齡在65周歲及以下,且未依法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從業人員;

  (二)由學校統一組織、實習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年滿16周歲的參加實習工作的在校學生;

  (三)在畢業實習期間的醫學生和在住院醫師等規范化培訓期間的醫學在讀研究生;

  (四)參加住院醫師等規范化培訓的社會學員;

  (五)在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選聘到基層從事專職工作的志愿者和高校畢業生。

  《暫行辦法》明確超齡等從業人員可由從業單位為其參加工傷保險并繳納工傷保險費,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時,對超齡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繳費費率、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

  《暫行辦法》出臺實施,將我省行政區域內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勞動合同的超齡等從業人員納入到了工傷保險參保范圍,為其提供職業傷害保障。進一步擴大了我省工傷保險覆蓋范圍。

  《暫行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超齡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適用本辦法,未參加的不適用本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