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工作和整治2021年“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要求,持續加大對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不戴安全頭盔行為的整治和宣傳力度,有效提升了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識。

  處罰與宣傳結合

  交警路面“授課”說安全

  9月9日上午8時許,市城區各大交通要道路口迎來了上班“大軍”,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中來來往往。“駕駛員,靠邊停一下。”在市城區吉祥大廈路口,七八輛電動自行車及摩托車在路邊整齊排開,所有駕駛員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從車上取出安全頭盔并規范戴上。記者發現,并不是所有駕駛員都很配合。“給很多駕駛員講道理就是不聽,那我們就把‘安全課’搬到街上來,好好給他們上一堂。”面對個別駕駛員的不理解,現場交警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索性拿出了近年來因未佩戴安全頭盔所發生的傷亡案例及視頻,看完后,不少駕駛員的表情頓時凝重了不少,紛紛主動戴上了安全頭盔。

  “未戴安全頭盔一事看似很小,存在的安全隱患卻很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蔡鴻帆告訴記者,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門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主要以勸導為主,而摩托車駕駛員出現此行為,均依法記2分,罰款50元。

  加大整治和宣傳力度

  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識

  據了解,從今年1月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和整治2021年 “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 工作要求,共勸導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30000余次,查處摩托車駕駛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行為2000余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結合“一盔一帶”專項行動,在市城區各重要路段設卡,繼續加大對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行為的整治力度。同時,將專項整治行動向農村和郊區延伸,突出管控薄弱的區域路段管理,加強管控薄弱時段的整治,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進一步預防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期間,市公安交警部門還將擴大宣傳范圍,并以案例和法律為基礎,組織民警深入社區、街道、鄉鎮、企業、學校等地開展宣傳,提高廣大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識。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