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圓“發財夢”鋌而走險制毒品飲料
1979年出生的王某曾是某公司的銷售主管,收入還算可觀,但為了圓“發財夢”,多年前便辭掉工作,自主創業。2013年,王某注冊成立某貿易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生意一直不景氣,王某不得不另辟蹊徑尋找發財之路。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通過接觸易制毒信息,發現用含有國家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γ-羥丁酸為原料制成的飲料,利用精神藥品的功效(麻醉等)能夠在夜場、酒吧、KTV等娛樂場快速打開銷售渠道,且利潤空間十分巨大,于是他以公司名義購買了制毒原料,在家做起了試驗。
在不斷調配各種原料的比例后,王某“發明”出一款飲用口感不錯的含國家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飲料,通過代工、貼牌等手段進行生產制造,并給毒品飲料取名為“咔哇氿”“咔哇潮飲”進行偽裝。
有了產品還不夠,還得開拓市場。王某為了達到快速牟利的目的,利用自己做酒水銷售的工作經驗,通過各種途徑宣稱該飲料可以替代酒,喝了以后有醉酒的感覺,卻不怕被查酒駕,也不會有宿醉的感覺。這樣的宣傳很有效,毒品飲料在“咔哇氿”等名稱偽裝之下,很快被銷售至廣東、新疆、四川等地的夜場、酒吧、KTV等娛樂場所,銷售渠道迅速打開。僅2017年2月至案發前,王某累計購買某易制毒原料3575公斤,制造、銷售“咔哇氿”系列毒品飲料52355件(24瓶/件,275ml/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