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wǎng)訊(記者 宋瑞琦)7月9日15時56分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樂山警務責任區(qū)民警在G0512成樂高速123公里加200米測速點發(fā)出指令:一輛牌號為川A黑色奔馳小型轎車經(jīng)過測速點時,以194碼的速度趕往樂山。接報后,執(zhí)勤民警迅速在收費站出口處設點布控進行攔截。

周某某駕車時速達194公里/時周某某駕車時速達194公里/時

  大約5分鐘后,該“飛車”經(jīng)過收費站時被民警攔下。只見車上下來一名男子,同時還很客套地向民警打招呼、套近乎。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guān)駕駛證件,并告知駕駛員剛剛在成樂高速上涉嫌嚴重超速時,駕駛員驚訝地說:“怎么可能,我一直開的120碼,沒有超速呀。”面對駕駛員的一再狡辯,民警出示了超速證據(jù),在鐵證之下駕駛員周某某終于啞口無言,并承認了嚴重超速的違法事實。

  據(jù)了解,周某某從成都趕到樂山辦事,因時間倉促,加之該車動力性能優(yōu)異,不知不覺竟然一路狂飆到194碼。當前成樂高速眉山至樂山段小型載客汽車最高限速為100公里/小時,可是周某某卻開到了194公里/小時,這也是今年以來成樂高速查獲的速度最快的超速車輛,屬于嚴重違法行為。

周某某因嚴重超速被高速公安擋獲周某某因嚴重超速被高速公安擋獲

  民警對周某某這種完全不顧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險駕駛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隨后,依法對周某某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70%以上的違法行為作出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并處以1000元罰款,同時周某某的駕駛證也因計分達12分被依法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