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黃大海

  2月3日,記者從省安辦獲悉,近5年來,四川省先后發生了宜賓恒達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達州市通川區塔沱市場“6·1”重大火災事故等兩起重大事故。為認真做好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工作,四川省安辦組織專人對這兩起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回頭看”督查評估,并延伸較大事故督查評估,發現了以下問題:

  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宜賓市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2019年,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別上升400%、466.7%,較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位居全省第一;2020年1-8月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2起,死亡7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位居全省第二。達州市城市建成區消防安全等級為Ⅲ級,即火災風險為高風險級,處于較難控制的水平。尤其是高層、地下、綜合體及人員密集場所因建筑年限較早大量存在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情況,消防車道、安全通道被占用堵塞嚴重,消防設施設置存在缺陷,不按要求對消防設施定期檢測、維護保養,保持完好有效等方面問題較為突出,用火用電用氣方面存在安全隱患,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人員能力不能滿足消防安全的需要等問題;

  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執法能力不足。宜賓市住建局對當事人拒絕履行政處罰決定束手無策,行政處罰案卷管理不規范,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達州市商貿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基本沒有配備專業的安全監管人員,監管能力和水平不能做到全覆蓋和適應商務系統經營場所點多面寬、規模小、監管難度的實際需要;同時,在日常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節,缺乏較真逗硬,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除簡單發整改通知和督促企業整改外,沒有采取其他行政執法手段;

  部分較大事故未按時批復結案。宜賓市珙縣瑪斯蘭德國際(酒店)社區工程“2·24”塔吊垮塌較大事故、宜賓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22”較大爆炸事故、甕福達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3·3”較大氣體中毒事故,3起較大事故未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時限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批復結案,聯合懲戒納入程序滯后;

  行政處罰異地執行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事故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管理權限有的不在事故發生地,導致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調查和問責追責、行政處罰及整改措施落實過程中,出現相關單位和部門配合度不高的情況,特別是高速公路、建筑施工等事故涉及到的省外企業,行政處罰執行難度大。

  省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舉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訓,建章立制,進一步抓緊抓實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