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之路
“保姆式”監督指導促草案獲表決通過
2020年6月11日,成都中院分別依法裁定受理川煤集團、華榮股份重整兩案,6月28日,通過公開競爭方式依法指定了管理人。為確保案重整工作有序開展,成都中院確定了管理人工作周報告、月總結制度;列出時間表,倒排重大事項工作的時間節點,保證重整進度及時完成。
川煤集團債務規模大,在模擬破產清算狀態下,川煤集團普通債權所能獲得的清償率為16.64%,華榮股份普通債權所能獲得的清償率為0%,且債權類型復雜,涉及銀行貸款、債券、委托貸款、融資租賃債權、工程款、經營往來等。如何平衡多方主體利益,以最合理的代價全方位化解川煤集團債務風險?
合議庭明確要求,管理人加強與債權人的溝通,回應并平衡各類債權人的訴求,爭取其理解和支持;同時,關注清償方案的公平性、后續經營方案的合理性,讓企業真正通過重整獲得新生。

重整計劃草案先后修改多次,合議庭對每一稿都進行了實質性審查,對方案的合法性、公平性、合理性提出意見,督促管理人修改、補強;同時,實時跟進債權人意見收集整理情況,密切關注管理人與債權人溝通情況和債權人意見反饋。
去年12月,經債權人組、出資人組表決,重整計劃草案獲表決通過。當月23日,成都中院分別依法裁定批準川煤集團、華榮股份重整計劃并終止川煤集團、華榮股份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