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對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出租車駕駛?cè)送跄程幰粤P款505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行政拘留15天。

  “我喝了兩瓶藿香正氣水……真的沒有喝酒……”2020年12月25日晚,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巡邏二中隊正在雁江區(qū)仁德西路(恒鑫小區(qū)外)設(shè)點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19時44分許,當執(zhí)勤交警攔下一輛川M號牌出租車對其例行檢查時,渾身散發(fā)著酒氣的出租車駕駛?cè)藢?zhí)勤交警說道。

  執(zhí)勤交警隨后對出租車駕駛?cè)诉M行了酒精呼氣檢測,并對其駕駛信息進行了核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駕駛?cè)送跄常Y陽市雁江區(qū)人,持有“C1M”型機動車駕駛證(未攜帶)。2018年,王某曾因酒駕在雁江區(qū)西門鐵路橋被查,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這次已經(jīng)是他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經(jīng)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0.9±2.6)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不僅如此,其持有的營運車資格證也系偽造,目前,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已將其偽造營運資格證等相關(guān)情況抄告運管部門處理。

  資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cè)伺笥眩{駛營運車輛應到相關(guān)部門考取營運車資格證,切莫自作聰明,最終得不償失;時刻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公安交管部門將持續(xù)加大路面各類交通違法查處力度,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遵法守規(guī),確保出行平安!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