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
船山區民營醫院“遂寧天*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藥品耗材進銷存不相符,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未履行外傷報銷審批程序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7066.43元。
船山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7066.43元,并扣處違約金14132.86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13
船山區民營醫院“遂寧東方*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耗材進銷存不相符,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0526.45元。
船山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0526.45元,并扣處違約金21052.90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14
船山區民營醫院“遂寧弘*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藥品耗材進銷存不相符,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7901.26元。
船山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7901.26元,并扣處違約金35802.52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15
船山區公立醫院“遂寧市船山區仁*鎮中心衛生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耗材進銷存不相符,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23806.09元。
船山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23806.09元,并扣處違約金47612.18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16
安居區公立醫院“安居區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限制性用藥使用不規范、診斷依據不充分、無相關檢查報告、醫生跨專業治療等違規違約行為。
安居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292.82元,并扣處違約金6585.64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17
安居區公立醫院“安居區西*鎮中心衛生院”在2020年收治病人中,存在入院指征把握不準、超范圍檢查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157.28元。
安居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157.28元,并扣處違約金2314.56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暫停涉事醫生醫保醫師資格。
案例18
安居區公立醫院“安居區攔*鎮中心衛生院”在2020年收治病人中,存在住院病人床頭卡管理混亂、床位費超物價標準收費、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3144.8元。
安居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144.8元,并扣處違約金6289.6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19
安居區民營醫院“安居濟*醫院”在2020年收治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5849.7元。
安居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5849.7元,并扣處違約金31699.4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0
安居區民營醫院“安居新*醫院”在2020年收治病人中,存在血糖檢測將酶法串換為干化學法收費,住院診察費、床位費超物價標準收費,用藥不合理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63237.78元。
安居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63237.78元,并扣處違約金126475.56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1
安居區民營醫院“遂寧安居*愛心醫院”在2020年收治病人中,存在理療項目收費不規范,用藥、檢查和收費不合理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3014.5元。
安居區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014.57元,并扣處違約金6029.14元,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2
大英縣楊**明知兒子受傷系同學譚**推搡所致左臂橈骨骨折,但就醫時隱瞞真實情況,偽造兒子受傷原因,騙取醫保基金15239.83元。住院期間,譚**監護人為其墊支醫療費用16239元。2018年4月,法院民事判決譚**監護人賠償楊**兒子各項損失61675.89元。該項判決作出后,譚**多次告知楊**要舉報其騙取醫保基金,楊**仍未主動退還已報銷的醫保基金。
大英縣醫保局得知情況后,立即將該線索移交公安機關。2018年10月16日,大英縣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楊**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將扣押在案的贓款退還大英縣醫保局。
案例23
大英縣公立醫院“大英縣人*醫院”在2019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無醫囑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9820.27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9820.27元,并扣處違約金39281.08元,約談該院相關負責人,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4
大英縣公立醫院“大英縣*保健院”在2019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0715.5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0715.5元,并扣處違約金42862元,約談該院相關負責人,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5
大英縣民營醫院“大英縣公*醫院”在2019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違規使用限制用藥、不合理檢查及不合理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9802.79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9802.79元,并扣處違約金39211.16元,約談該院相關負責人,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6
大英縣連鎖藥店“大英*民連鎖二店”,在2019年醫保刷卡服務中,存在醫保結算憑證藥品名稱、金額銷售系統中無記錄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5900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5900元,并約談該藥店負責人,責令該藥店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7
大英縣連鎖藥店“大英*民連鎖一店”,在2019年醫保刷卡服務中,存在醫保結算憑證藥品名稱、金額銷售系統中無記錄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553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553元,并約談該藥店負責人,責令該藥店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8
大英縣公立醫院“大英玉*中心衛生院”,在2018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有收費但無檢查報告、不合理檢查及不合理用藥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30471.54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0471.54元。并約談該院相關負責人,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29
根據四川省醫保局醫保基金監管專項治理抽查復查工作的總體安排,省醫保局檢查組于2018年6月隨機對“大英縣人*醫院”進行檢查,發現該院存在不合理檢查以及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50500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50500元,并扣處違約金101000元,對該院負責人和醫保辦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0
根據四川省醫保局醫保基金監管專項治理抽查復查工作的總體安排,省醫保局檢查組于2018年6月隨機對大英縣公立醫院“大英縣回*鎮衛生院”進行檢查,發現該院存在不合理檢查以及購銷存不符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5000元。
大英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5000元,并扣處違約金20200元,對該院負責人和醫保辦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1
蓬溪縣公立醫院“蓬溪縣人*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0636.1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0636.1元,并扣處違約金21272.2元,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2
蓬溪縣民營醫院“蓬溪友愛*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3401.4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401.4元,并扣處違約金6802.8元,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3
蓬溪縣民營醫院“蓬溪縣蓬南東*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8897.54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8897.54元,并扣處違約金17795.08元,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4
蓬溪縣公立醫院“蓬溪縣大*中心衛生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6465.76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6465.76元,并扣處違約金12931.52元,并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5
蓬溪縣公立醫院“蓬溪縣第*人民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70988.49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70988.49元,并扣處違約金141976.98元,并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6
蓬溪縣公立醫院“蓬溪縣槐*鎮衛生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2703.14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2703.14元,并扣處違約金5406.28元,并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7
蓬溪縣公立醫院“蓬溪縣任*中心衛生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6485.30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6485.30元,并扣處違約金12970.60元,并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8
蓬溪縣公立醫院“蓬溪縣第*人民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規范治療、不合理收費、藥品耗材購銷存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33676.19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3676.19元,并扣處違約金67352.38元,并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39
蓬溪縣民營醫院“蓬溪博*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醫院存在無指征檢查、不合理收費、檢查無報告單、無醫囑有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1487.3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1487.30元,并扣處違約金2974.60元,并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案例40
蓬溪縣民營醫院“蓬溪縣蓬南東*醫院”在2020年收治住院病人中,存在無指征檢查、不合理收費、理療醫囑無具體部位、檢查無報告單、治療項目超物價標準、醫囑與費用清單上項目名稱不一致等違規違約行為,涉及違規違約費用3320.20元。
蓬溪縣醫保局追回違規違約費用3320.20元,并扣處違約金6640.40元,對醫院負責人和醫院醫保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集體約談,責令該院立即整改違規違約行為。
(來源:“遂寧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