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巴中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獲悉,近日,該局通報了對全市42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的情況,通過檢查發現了不同情形的醫保違規行為,其中包括超限制用藥、收費與記錄不符、進銷存賬實不符、重復收費、無報告計費、超物價收費等多項收費違規情況,并作出了退回違規資金到醫保資金賬戶和按違約情形處以違約金的處理。

  通報內容顯示:2019年下旬,巴中市醫療保障局組織對全市42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發現了不同情形的醫保違規行為。除現場檢查責令整改情形外,2020年4月,巴中市醫療保障局根據《社會保險法》《巴中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合同法》等相關法規規定,作出了退回違規資金到醫保資金賬戶和按違約情形處以違約金的處理,現已處理結束并通報。

  在通報的表格中,全市42家醫療定點機構,排名第一的是巴中市中心醫院,違規金額3331256.79元,違約金666251.36元;其次是平昌縣人民醫院,違規金額為473563.04元,違約金94712.61元;第三為巴中市中醫院違約金451240.6元,違約金90248.12元。除此之外,還有恩陽區人民醫院、巴中市巴州區第二人民醫院、通江縣人民醫院、南江縣人民醫院、平昌第二人民醫院、通江縣婦幼保健院、通江縣中醫院、南江縣中醫院等,以及多家鄉鎮衛生院和部分民營醫院。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