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9條第1款第3項,夾江交警依法對楊某俊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