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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上戶口為啥要征求居民小組的意見?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按照正常上戶口程序,并不需要征求村組意見這一項,那么鄧俊戶口所在地為何會增加這一流程呢?
據熟悉情況的社區干部介紹,這與板橋社區的特殊性有關,板橋社區由原來的南塔社區與板橋社區合并組成,從上世紀90年代起,鄧俊所在的原南塔社區納入綿陽經開區開始規劃發展,原來的農村逐漸變為商業樓盤集中地區。

開發過程中,需要把集體所有的土地統一征收,所有社員由原來的農業戶統一轉為居民戶,涉及的賠償按照國家新《土地管理法》的標準進行處理。正因農業戶口與拆遷賠償產生聯系,所以在辦理遷入戶口、新增戶口等業務時,派出所會尊重當地村組(居民小組)、村居(社區居委會)、鄉鎮街道辦的意見,以免因利益分配導致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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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問:居民小組為啥收了錢才協助上戶口?
那村組(居民小組)的意見又為什么會與收費掛鉤呢?
“我們想通過收取公益金來控制戶籍人口的增加。”這位社區干部告訴記者:因為種種原因,鄧俊所在的原南塔社區五組雖在上世紀90年代進行了拆遷,卻一直沒有進行統征統轉,村民還未變為居民,這給了許多人掛靠戶口的機會。從那時起,該社區戶籍人口開始迅速增加。據社區干部回憶,出現了個別居民頻繁結婚、離婚、再結婚,以幫助別人落戶。“還有的人通過結婚落戶后,再牽進一家人來。”該名社區干部說。
因為擔心戶口增加,會攤薄統征統轉后的土地款等收益,上世紀90年代,原南塔社區五組組織居民代表,討論制定了這項村規民約:對空掛戶、再婚遷戶、再婚生育子女等,其上戶都需繳納一到五萬元的費用,繳納的費用入集體資產,用于該小組的公益事業支出和日常管理。這也是收取公益金后,再由居民小組負責人在《上戶審批表》上簽字蓋章的由來。

對這一約定,鄧俊深感質疑——其一,這項約定制定時,為何沒有征求過他或他家人的意見?其二,他再婚生子,并非假結婚,如此以維護村集體利益的名義,妨礙到他給兒子合法上戶口的約定,真的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