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歧:業主要求賠償損失 開發商僅同意維修

  闞先生說,發現裂縫問題后,他便立即向物業和開發商反映溝通,開發商告知他,該問題是建筑行業里比較正常、普遍的,同時也給出了具體的維修方案。闞先生表示,開發商也曾給他出示了一份房屋檢測報告,該報告指出裂縫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

  “這份報告是手寫的,也沒有公章,沒有信服力。”闞先生覺得,樓板是結構之一,貫穿性裂縫很有可能影響主體結構,另外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闞先生希望,開發商來出示一份權威的鑒定檢測報告,若確實沒有影響,他也同意維修。但是,闞先生也擔心維修后再次開裂。此外,闞先生說,因為裂縫問題,目前裝修工作已經暫停,但根據合同,他仍然要付裝修工人的費用,這筆損失又該誰來承擔?新房存在瑕疵,又是否應該有相應的補償?針對這些問題,闞先生與開發商進行了多次協商,但并未達成一致。

  隨后,記者在小區的物業服務中心,見到了開發商——眉山中恒置業有限公司的一名負責整改的相關人士,他表示,他們曾找來質監站和相關設計院查看過,得出的結論是裂縫并不影響主體結構質量安全。公司也已和闞先生協商多次,給出了具體的維修方案,并表示根據合同和相關行業規定,日后也會保質。但闞先生并未同意,提出了其他的相關訴求。

  對此,中梁控股集團眉山中梁華府項目部營銷中心一位負責人說,房屋裂縫的問題確實存在,公司也一直積極配合整改。針對闞先生提出的其他訴求,目前也正在和其協商之中。

  律師說法:業主賠償訴求合理 但需舉證

  對于闞先生遇到的問題,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陳軍表示,闞先生可以申請對房屋的安全進行鑒定,如果裂縫影響到了主體結構質量安全,可以要求退房。如果不影響主體結構質量安全,則讓開發商進行修復,修復后可以再做一次鑒定,相關費用可要求開發商承擔。

  而針對闞先生提出的讓開發商進行其他相關損失的補償訴求,陳軍表示是合理的,但需要有一定的事實證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