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資陽街頭又現驚險一幕。一女子騎共享電動自行車載娃還逆行,結果釀成交通事故,所幸大人孩子均無大礙。目前,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定騎行女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對其違規搭載、逆行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60元;而轎車駕駛人因跨越雙實線超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對其跨越雙實線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

  11月23日7時50分許,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報警:在資陽市雁江區天臺路,一輛轎車與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共享電動自行車乘坐人員輕微受傷的交通事故。

  據了解,當天早上,呂某(資陽市雁江區人)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搭載其兒子,由八愣小區逆行往汽車總站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天臺路八愣小區外,準備通過斑馬線時,被行經此路口,跨越雙實線超車的唐某(資陽市雁江區人,持有“C1”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川M號牌小型轎車撞倒,所幸唐某當時車速較慢,呂某兒子輕微受傷。

  資陽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禁出現違規載人、逆行、侵走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機動車在行經斑馬線時請減速,并停車禮讓,堅決杜絕不按車道行駛、跨越雙實線、闖紅燈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