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指導意見》從三個方面促進藥械價格降低,包括:

  全面推進藥械帶量采購——

  截至目前,我省已經落地實施了兩輪三批次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通過國家組織的藥品團購模式,57種老百姓常用的藥品價格出現了明顯下降,平均降價幅度超過50%,最高降幅達到96%。同時,國家第三批55個集采藥品和四川牽頭8省聯盟開展的17種藥品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也分別將于今年11-12月落地實施,屆時,我省的藥品集中采購品種數量將達到129個,這些大幅降價的藥品,涉及多種臨床常見疾病用藥,患者在這些疾病上藥費花銷巨大,相信隨著帶量采購不斷深入,老百姓就醫購藥負擔將明顯減輕。其次,國家和我省正在積極探索開展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進一步擴大受益面。國家組織冠脈支架帶量采購文件近期已經出臺,正式拉開了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這項工作也是眾望所歸。我省也正牽頭遼寧等七省和重慶、西藏2地分別開展冠脈球囊和人工晶體的的省際聯盟帶量采購,這些惠民政策都將于年內落地,到時候,我們的老百姓不僅將在藥費上少花錢,在手術耗材上也可以享受到集采政策改革的福利了。

  非帶量采購的藥械實施價格聯動采購——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藥械在我省實施常態化增補掛網,供全省醫藥機構實行全國價格聯動掛網采購。價格聯動采購的基本原則是:藥械有5個及以上省級集中采購掛網價或中標價的,該產品可在我省掛網,但掛網價格不得高于該產品在全國最低價。同時建立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具體來講,就是已掛網產品產生新的全國最低價后,企業須在該價格公布后 30 天內到我省更新調整聯動參考價格。這項政策出臺以后,對我省患者的最大利好就是,凡是在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甚至醫保定點民營醫院就醫購藥,藥械在全國范圍內肯定處在一個較低的價格水平,花費也相對較少。

  完善醫保支付標準與藥械集中采購價格協同機制——

  我們將根據平臺交易信息,逐年制定并發布藥械醫保支付標準,通過發揮醫保支付標準的杠桿調節作用,來促進醫療機構在采購藥械的過程中積極與企業議價,推動老百姓臨床使用的常用藥械價格進一步回歸合理水平。

  此外,在提升醫藥服務水平方面,我省將以新省級藥械采購平臺為載體,強化健康服務、醫療保障、醫學研究等領域的醫保大數據挖掘和運用,鼓勵醫藥機構、醫藥企業結合大數據運用和分析結果,摸清我省患者就醫購藥的總體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互聯網+”送藥等創新延伸業務,為全省患者提供更高效的醫藥服務。”這意味著,也許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的門診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可以足不出戶就享受到我們的‘網絡送藥+醫保報銷’一條龍服務,‘看病難’的問題將得到有效緩解。“彭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