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9月11日電 據廣元市紀委官微消息,10日,廣元市紀委監委通報曝光3起工程招投標領域典型案例:

  1、劍閣縣龍源鎮項目辦工作人員黃烈斌違規實施村級陣地改擴建項目招標問題。

  2017年,劍閣縣將龍源鎮青桿、興泉兩個村村級公共服務設施列入改擴建計劃,每個村財政補助10萬元,缺口資金由龍源鎮整合其他脫貧攻堅項目資金統籌安排。龍源鎮政府在未立項、財評、招標以及落實缺口資金情況下,聯系建筑老板鄧國太進場墊資施工建設。2018年4月、8月,黃烈斌編造招標資料,采取抓鬮方式,先后補充履行了兩個項目招投標程序,并簽訂了項目合同,項目實際承建人均為鄧國太。2020年8月,黃烈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利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戩違反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問題。

  2017年2月,利州區委、區政府明確月壩污水處理工程責任單位為區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具體責任人為劉戩。2018年3月,劉戩在明知工程項目未經審批、相關設計論證不完備的情況下,仍倉促開工修建,后遭遇特大暴雨,導致部分工程被水毀而停工。2020年7月,劉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蒼溪縣陵江鎮三龍村原村主任羅有培違規拆分項目、指定施工企業等問題。

  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羅有培在實施三龍村通村公路項目建設中,違反工程項目招標程序,將村道公路項目拆分為兩個標段開展競爭性談判,違規指定施工單位。在項目建設及竣工驗收過程中,未正確履行監管職責,未對隱蔽工程據實驗收和審計,便在虛假資金結算和報賬票據上簽字,導致超支工程款39.1萬元,集體資金被騙取50.43萬元。2020年6月,羅有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