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說民營企業主境外參賭
賭資高達15億余元
2002年至2010年,謝江等人先后在成都市的多個茶樓、別墅等處從事網絡賭球活動,安排專人負責管賬,資金結算、收賬,接單、下注和轉賬。
為了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2010年至2018年,謝江等人把“重點目標”放在成都及周邊地區民營企業主身上,先后在澳門和新加坡等賭博場所以開設賬戶、參股經營、成立“拖星公司”等手段,欺騙、利誘、游說三十余名民營企業主等人參賭,境外賭博,境內結算,賭資共計15億余元,并采取暴力、軟暴力等方式催收賭債。
謝江等人催逼巨額賭債的行為,嚴重影響民營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滋擾了部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致使部分企業經營困難,甚至關閉。
牟某輸了3個億,公司大筆資金被轉走還賭債,對公司發展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還引起開發的樓盤因為資金短缺停工和業主上訪,造成社會不穩定。2016年左右,他還欠謝江三千多萬,被逼拿房產來抵債。張某某在澳門、新加坡總共輸了6個多億,導致公司資金流失,經營上遇到很大困難。黃某某到澳門賭博輸了2000萬,公司基本無法運營,后用地抵債,2013年公司關閉。韓某證實謝江組織企業主去賭博輸錢的行為讓四川大量資金流向境外,對四川民營企業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謝江用違法犯罪所得接待拉攏賭客、豢養組織成員、購買作案工具、支付平事費用、按照收取賭資提成給收債人員,支撐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促進該組織的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