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阻攔?
認為影響自家采光通風,他有異議
那么,李先生為何要阻攔施工?據李先生介紹,在施工方進場后,他發現安裝的電梯會影響到他家的采光和通風,侵犯了他的相鄰權,所以他才進行阻止。
5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在李先生家中看到,廚房的窗戶并不大,原本采光和通風并不太好,而準備加裝的電梯位于廚房窗戶和一間臥室的窗戶外側,從電梯所處位置來看,竣工后確實多少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李先生希望電梯修建位置向另一側挪0.8米至1米,但是其他業主認為電梯施工圖紙已經設計好、修建方案也已經報批,現在沒辦法再進行改動。雙方陷入僵持。
對于鄰居李先生的意見,4棟其他業主表示很郁悶,也不理解。一位業主表示,開工之前也公示了,李先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項目開工時他也沒有反對,現在都進場施工了,他就出來反對,感覺沒有道理。

爭議焦點:
未參與業主,當初是否真的“無異議”?
根據樂山市住建等多部門聯合下發的文件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需經增設的電梯梯號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業主且總人數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他業主無異議。紅星新聞記者查閱新聞發現,國內不少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都有此條件。
新天國際小區4棟加裝電梯項目啟動時,業主代表在最初征求李先生意見時,李先生表示自己不會使用電梯,也不會出錢,但只要不影響他就行,所以其他業主認為他屬于“無異議”,隨后去社區進行了備案和公示。
不過,李先生認為,因為疫情期間他基本沒怎么出門,沒有注意到張貼的公示方案,更沒有看到加裝電梯修建的效果圖等,“我原本的意見就是‘只要不影響到我居住環境就行’,但進場施工后發現安裝電梯會影響我家采光和通風?!?/p>
不僅是302業主,該棟202業主也對此提出了“異議”。據202業主代理人陳女士介紹,他們家平時都在樂山市沙灣區居住,很少在新天國際小區居住,也沒有接到過電話征求意見,此前對加裝電梯一事并不知情,若加裝電梯對2樓通風采光影響更大。
對此,4棟加裝電梯業主代表郝女士則表示,有證據證明202業主是知情的,不過郝女士未出示相應的證據。同時,郝女士拒絕回應關于加裝電梯的更多情況,并表示不希望媒體報道此事。
在該小區所屬的通江社區,紅星新聞記者見到了一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業主簽名意見表,業主可選擇“同意并參與”、“同意但不參與”、“不同意”三種類型填寫。不過,該小區4棟僅有同意并參與的9名業主簽名,并沒有302、202、201等3戶未參與業主的簽名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