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按照指令,遂寧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張寧、蓬溪縣公安局副局長胡中華帶領(lǐng)偵查人員奔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溫宿縣。到達目的地后,立即與當?shù)鼐饺〉寐?lián)系,實施布控,開展抓捕工作。

  4月17日上午,在新疆警方大力支持下,民警在陳某軍家中將其成功抓獲。4月20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文押解回蓬溪。

  經(jīng)突審,陳某軍供述了其真名叫陳某文,對其殺死被害人全某珍并殺傷全某珍的兒女的犯罪事實和經(jīng)過供認不諱。

  目前,陳某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琴 全媒體記者 賀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