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四川省寧南縣檢察院獲悉,一名男子因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改裝的射釘槍,被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起訴。

  據寧南縣檢察院通報,該男子今年34歲,住涼山州寧南縣,2019年11月26日,寧南縣公安局松新派出所民警在開展緝槍治爆工作中,從其家中查獲一支黑色改裝射釘槍,槍支有鐵質槍托,長約1.5米,槍身有“ICJD359力馳制造”字樣。2019年12月2日,涼山州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對比某某所持有的射釘槍作出鑒定,鑒定意見為:“疑似槍支以火藥為動力,認定為槍支,具有致傷力。”2019年12月12日,該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寧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檢察院認為,該男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