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鐘文博 記者 曾實)2月12日,達州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形勢下交通運輸保障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從2月13日0時起,達州市在強化疫情防控的情況下進一步規范交通檢疫卡點的設置和管控。2月15日,記者就部分司乘人員關心的具體問題專訪到達州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岳萬剛。

  記者:何為達州戶籍司乘人員?何為達州籍車輛?

  岳萬剛:達州戶籍司乘人員是指戶籍地(身份證住址)在達州且長期居住在達州市行政區域內或戶籍地在達州市以外但長期居住在達州且辦理暫住證明的。達州籍車輛是指在達州市公安交警車管部門辦理機動車登記的車輛(即川S牌照)。

  記者:“達州籍車輛、達州戶籍司乘人員”,是指同時滿足這兩個要求嗎?若只滿足其中一個條件的車輛及司乘人員,需要什么手續可確保其必要時的正常通行?

  岳萬剛:達州籍車輛、達州戶籍司乘人員,指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只滿足其中一個條件的,如為臨時來達或需經達州境內檢疫卡點通行的,憑居住地鄉鎮(街道)、單位(二者之一)出具的無疫情嚴重地區旅居史、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確診(疑似)人員密切接觸史的身體健康證明,經體溫檢測正常、消毒登記后準予通行。

  如為長期在達州境內運行的,需提供居住地公安交警、鄉鎮(街道)、所屬單位(三者之一)出具的長期在達證明以及無疫情嚴重地區旅居史、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確診(疑似)人員密切接觸史的身體健康證明,經體溫檢測正常、消毒登記后準予通行,納入“達州籍車輛、達州戶籍司乘人員”管理。

  未持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則上進行勸返。勸返不成的,在指定地點集中觀察14天,由所在鄉鎮(街道)加強管控。

  記者:現在在達州的外地牌照車輛及司乘人員需經檢疫卡點通行的,是否需要相關證明或手續?與進出高速路所需證明手續是否一致?

  岳萬剛:現在在達州的外地牌照車輛及司乘人員如相關證明手續(同上)齊全可以在達州境內行駛。當前,在達州境內行駛車輛通行縣、鄉以及高速公路進出口檢疫卡點所需的證明手續一致。

  記者:非達州籍車輛、非達州籍司乘人員非公務或非應急進入達州境內,是否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及住宿?若在達州有固定居住地是否可以變通?

  岳萬剛:來自比四川、達州疫情嚴重地區的外籍車輛及司乘人員非公務或非應急進入達州境內,原則實行勸返。勸返不成的,由屬地集中隔離14天;來自其它疫情地區的外籍車輛及司乘人員非公務或非應急進入達州境內,勸返不成的,經體溫檢測正常、消毒登記后在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及住宿,由屬地隔離觀察14天(若在達州有固定居住地,實行居家觀察14天),費用自理,由所在鄉鎮(街道)加強管控。

  記者:怎樣算新回達州類車輛和人員?是有時間段限制嗎?多次離開又入境的怎么算?

  岳萬剛:“新回達州類”主要是指工作生活在達州、近期外出離開又返回達州的車輛和人員,特別是從疫情比達州嚴重地區的回達車輛和人員。今年內首次返回達州的、比四川、達州疫情嚴重的地區返回達州的,由屬地集中隔離14天;其它地區回到達州的,提供所屬單位或當地鄉鎮(街道)有關證明材料,經體溫檢測正常的,實行居家隔離14天,由所在鄉鎮(街道)加強管控。

  多次離開又返回達州境內的車輛和人員納入“新回達州類”車輛和人員管理。我們建議凡外出人員返回達州前應到當地鄉鎮(村社)、街道(社區)或所屬單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

  記者:針對前述情況,是否應該建議社區鄉鎮及相關部門對境內現有車輛進行過摸排,以便更好地加強管控和服務?

  岳萬剛: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縣(市、區)公安交警部門、街道社區已對本轄區外籍車輛進行了摸排并加強了管控。為分類實施管理,各交通檢疫點已全面推行“一檢多認”APP系統,APP系統將采集所有進出卡口車輛及人員數據并推送各縣(市、區)鄉鎮、街道,以加強外來人員和新回達州類人員管控,實現信息共享,聯防聯控。同時,各檢疫卡點憑有關單位、鄉鎮(街道)開具的證明通行目的是將所有人員納入社區或單位管理,推動鄉鎮(街道)加強人員的屬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