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迎春   封面新聞記者  陳遠揚

  一袋20包裝的復方板藍根顆粒進價5.3元,售價卻達19.8元,進銷價差率73.23%。2月10日,四川資陽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樂至一藥店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擬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的頂格處罰。

  1月23日,樂至縣市場監管局對全縣各藥業公司連鎖藥店、獨立認證藥店執行明碼標價等價格政策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發現,城區千業路一家藥店銷售的“新迪威牌復方板藍根顆?!保ㄒ幐瘢?5g*20袋)進價5.3元/袋,售價19.8元/袋,進銷價差率達73.23%。該經營者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之規定。檢查組要求該藥店立即進行整改,并現場固定了相關證據。

  1月29日,執法人員跟進該藥店整改情況,發現并未整改,并自1月24日起,實際以19.8元/袋(非會員)和18.8元/袋(會員)兩種價格進行銷售,共售出22袋,總進價116.6元,總銷價419.72元,進銷價差率達72.2%,違反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屬于涉嫌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目前,樂至縣市場監管局擬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的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