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余如波)記者2月10日從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配合全市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甄別,有效阻斷人員流動可能造成的疫情傳播,即日起,購買退熱止咳藥的患者或家屬,需憑醫院處方實名登記并備注患者情況。

  根據德陽出臺的《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銷售退熱止咳藥實施登記的通知》要求,零售藥店需在醒目處張貼書面提示告知書,對到藥店購買退熱、止咳藥的患者,首先勸導其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對確需要購買退熱、止咳藥的患者或家屬,需憑醫院處方藥憑證銷售,而購藥人員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患者身份證件號、聯系方式、居住地址、體溫等信息再銷售。由他人代購的也應實名登記并備注患者情況。

  零售藥店每天將銷售退熱、止咳藥品信息登記表上報當地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場監管局匯總后及時傳遞至縣(市、區)疫情指揮部或衛健局進行后續跟進處置。

  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流通科相關負責人表示,購買退熱、止咳藥必須要求實名登記,是為了配合全市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甄別。“個別群眾有可能被傳染上新冠肺炎當成了普通感冒來治療,這樣延誤了自己的病情,同時也造成疫情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