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關部門單位將采取哪些行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特別重大(Ⅰ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后,相關部門單位將采取以下行動:
?。?)省政府的應急反應:
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在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省政府各部門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工作組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疫情監測與分析、流行病學調查與控制、醫療救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人員和物資設備的調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
調度未發生突發事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支援事發地應急處理工作;
及時向國務院和國家衛健委報告工作情況。
?。?)省衛生行政部門應急反應:
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應急隊伍及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采集標本樣品檢驗和對下級機構的檢驗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傳染病人隔離、密切接觸者追蹤和醫學觀察、環境消毒等預防控制措施;
組織專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請求國家衛健委給予技術指導并配合國家衛健委組織的有關專家進行事件確認,判定事件性質和等級,對不明原因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組織開展病因查找和診斷治療的研究;
及時向省政府和衛健委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事發地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啟動市(州)、縣(市、區)應急預案,成立市(州)、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領導、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檢查督導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承擔規定的應急任務、落實有關預防控制措施;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積極配合、大力支持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進行現場調查處理、采樣等工作。
事發地市(州)、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迅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應急隊伍開展應急處理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和蔓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非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急反應:
按照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主動開展監測并落實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傳染病傳入或者事件在本地發生;加強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服從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調度,對事發地進行人員、技術、物資、裝備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