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月1日電 (劉剛 李語曦)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饒某某、吳某等15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審判現場(榮縣法院 供圖)審判現場(榮縣法院 供圖)

  據悉,被告人饒某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開設賭場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非法拘禁罪、窩藏罪,數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吳某等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兩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相應罰金;對涉案違法所得400萬元及作案工具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