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攝影報道

  “有只貓被人射傷了,箭射穿了身體,一直掛在身上,好可憐。”

  近期,有網友反映,在成都浣花溪公園發現一只受傷的流浪貓,身上醒目的一支疑似弩箭讓人感覺心疼,遂拍下照片后求助成都本地流浪貓救助愛心人士。

  貓咪身上的箭

  12月20日,記者走訪現場并從參與救助人員那里證實小貓已經在公園里被找到了,基本確定是被人用疑似弩的工具擊中并貫穿了貓體,但經過救助,這只小貓已經活下來了,沒有大礙。

  這是誰干的?參與救助的愛貓人士對此表示憤慨。經過走訪調查,附近居民和公園工作人員反映,有男子曾拿著弩在公園里射殺小動物。

  貓咪身上的箭

  救助

  受傷貓咪暫無大礙

  傷口基本愈合

  12月20日上午11點,記者來到錦江區青合里南路喵星園游會,被救助的小貓目前在這里養傷。

  救援小貓的是一個叫喵星流浪者的愛心團體,主理人姚海山介紹,這一事件事發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小貓是12月8日送來的,從傷情看,顯然是遭人射擊,剛送來的時候小貓因此應激、怕人,經過十多天的照顧,目前它恢復情況很好,傷口已經結疤,基本愈合了,也沒有那么怕人了。

  他還說,小貓完全恢復后,就會帶它打疫苗、驅蟲等,之后就住在店里了,如果有人愿意領養它,也可以免費帶走。

  搜尋

  小貓被射傷躲避公園內

  愛心人士蹲守5天找到

  受傷的小貓是如何被發現的?姚海山告訴記者, 12月4日他們收到了一條求助,一位長期在浣花溪公園照顧喂養流浪貓的愛心人士稱,她照顧的一只流浪貓應該是被人用箭射傷了,箭射穿了,而且還在貓身上,希望能幫忙找到小貓并及時治療。

  當晚,他們就組織工作人員、愛心人士、志愿者等趕往現場找貓。“當晚就在公園里發現了小貓,但是這只受傷的貓可能之前被人傷害過,看到人就跑進樹林不見了。”他說。

  由于浣花溪公園植被茂盛、面積也大,接下來的幾天,大家每天下午都來到公園找貓,一直到晚上才離去,期間只見過一次小貓,但也沒有抓到它。直到12月8日晚上,在小貓吃東西的時候成功抓住了它,并于當晚8點過送往寵物醫院治療。

  貓咪正在進行手術治療

  姚海山說,送到寵物醫院檢查后,醫生說貓的情況不是很好,但所幸箭貫穿的是皮膚和肉,沒有傷到骨頭和內臟,屬于外傷,由于受傷好幾天了,傷口已經腐爛、感染發臭了。“當晚醫生進行治療后,就送到店里進行后期養護了。”

  射傷貓咪的箭

  走訪

  多人反映曾目睹

  有男子用弩在公園射殺小動物

  12月20日下午1點,記者來到發現受傷小貓的浣花溪公園了解情況。

  附近一名居民告訴記者,前段時間確實有一只流浪貓被射傷的事,附近小區有一名小伙子,此前經常拿著彈弓在公園打小動物,后來換成了弩,這次射傷小貓的人很可能就是他。另一位居民說,他此前也多次見到這名小伙子拿著弩箭,有一次還射殺了一只松鼠,“這樣(射擊流浪貓)的行為太惡劣了,希望能找到肇事者。”

  “確實有名小伙子經常拿著弩在公園里射殺流浪貓。”公園內一名清潔工也證實她也見過這個小伙子,而且每次見到他出現,園里的工作人員都會勸導,叫他不要射殺小動物,但是沒有什么效果。通過現場走訪,目前尚不清楚附近居民和清潔工所描述的被目睹者是不是同一人。

  貓咪目前基本恢復

  求證

  射箭愛好者:射傷貓咪的是弩

  屬國家嚴管物品

  12月20日下午2點,記者將射傷貓咪箭的圖片發給一位杭州資深射箭愛好者,“這很明顯是弩發射的箭。”他說,圖片中的這支箭箭桿很短,只有常用箭的三分之一,而且還很粗。

  他還說,弩的殺傷力很大,屬于國家嚴格管制物品,一般人是不能持有的。

  記者注意到,有關弩的新聞報道不少,在年輕人中有一些“玩家”。記者查詢發現,今年7月,北京警方曾發布關于非法攜帶弩具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案例。

  警方稱,非法攜帶弩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特別是進入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時,處罰將更為嚴厲。《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其中特別提到: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弩殺傷力強,屬于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不允許私自生產、銷售和使用,出于好奇等原因非法購買、使用、攜帶弩都是違法的。

  警方回應

  正在尋找涉事人

  22日下午4點過,記者跟隨小貓救助者之一姚海山來到草堂派出所進行報警。

  姚海山將情況反映并做了筆錄,同時將箭交給民警。民警表示,箭是否為弩發射,需要找到發射裝置后進行鑒定,同時走訪事發地周圍尋找肇事者。

  (部分圖片由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