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長久以來,提亮色澤的“美顏神器”生鮮燈常見于市場、超市、生鮮店等,讓消費者難辨農產品的“本色”。12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給生鮮燈下了“禁令”。

  《辦法》實施首日,成都肉攤還在使用生鮮燈嗎?商家和消費者對叫停生鮮燈持怎樣的態度?封面新聞和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去市場看了看。

  肉攤集體“關美顏” 農產品回歸“本色”

  1日下午2點,記者來到新鴻路的一家菜市,在鮮肉區,各個柜臺上懸掛的燈光線偏白,顯然不是具有“美顏”效果的燈具。在杉板橋南四路的一家超市內,所有生鮮區域的燈也換成了普通的日光燈。“上次來檢查時還是有顏色的生鮮燈,我們立即跟他們宣傳了12月1日要實施的新辦法,并督促他們及時換燈,現在這個燈就很符合要求。”成華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說。

  對于換燈,消費者紛紛點贊。“我覺得還是現在這樣的燈好,比較實在。”一位消費者告訴記者,以前的生鮮燈過于鮮艷,常常容易被美顏后的賣相所誤導,“看起來顏色好看,看不出來到底新不新鮮,結果回家根本不是那樣,還是現在這樣好。”另一位消費者也持同樣的看法。“讓農產品回歸本來的顏色,讓消費者更明白地消費,是件好事。”

  部分商家仍不習慣 期待“統一標準”

  “關美顏”背后,是市場管理方、市場監管部門的持續“做工作”。“每個攤位,我們都統一安裝了新燈,如果商家自己要安裝燈,我們也會進行指導。”新鴻路一菜市場的市場管理人員劉正莉說。

  “今天一早就把原來的燈取了。”對于換新燈,這位商家尚不習慣,“之前的燈(讓鮮肉)看起來很紅潤,現在換了燈,沒賣相了。”

  在采訪中,多數商家都持同樣的態度。而擔心賣相的同時,他們也對怎樣的燈算“合格”表示了疑問。“有些白一些,有些黃一些,效果就不一樣。”多位商家一致提到了希望統一用燈,“不曉得哪種燈符合規定,你用這種,我用那種,心里沒底,整個市場也五花八門的。”“希望統一,用白光就都用白光。”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對“生鮮燈”的色標特征、色溫值、顯色系數等要素并未有明確標準。“目前,日常照明燈光就好。”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處副處長胡藝蕾表示,禁用生鮮燈的初衷,也是讓食用農產品回歸本色,“我們也將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檢查,督促經營者及時整改,同時也歡迎消費者一起參與監督,共同打造更好的市場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