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未按要求進行貨物入庫查驗,將不合格的“假”口罩賣給醫院,成都市雙流區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為自己的不認真不盡責付出了沉重的代價!12月30日記者從雙流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日前查處了一起涉嫌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案,擬對當事人重罰35萬元。
近日,雙流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外省移交的一條違法線索。轄區內的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向外省某醫院銷售的一批醫用防護口罩經檢驗不合格,且經溯源到生產企業河南某防護用品有限公司鑒定為“假貨”,并非該公司生產的產品。
該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往該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對涉案產品相關證據資料進行調查取證。經查,該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從長春市某藥業有限公司購進上述批次口罩6000個,并于3月24日全部銷售給松原某醫院,但實際經營過程中,該公司并未按要求進行貨物入庫查驗,直接由上游長春市某藥業有限公司將口罩運送至了松原某醫院,且對收集的資料查驗不到位,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材料的真偽,從而導致這批假口罩流入了使用環節。
執法人員介紹,涉案口罩標示為醫用防護口罩,列屬《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產品類別,管理類別為第二類醫療器械。涉案口罩經標示生產企業河南某防護用品有限公司鑒定,并非該公司生產的產品,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涉案口罩屬于未經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
該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綜合考量案件情況,雙流區市場監管局擬依法對該公司給予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