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博主、平臺有審慎義務

  耍水溺亡的悲劇時有發生,但并沒有擋住這些危險區域耍水的熱情。有網友指出,不少耍水地點是政府明令禁止的,但博主只顧著推薦,卻絲毫沒提潛在的危險,誤導了許多不知真相的游客前往,如果發生意外,博主和平臺是否有相關責任?

  對此,封面新聞記者采訪了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師事務所主任朱界平。

  朱界平指出,由于耍水露營在野外,游客應該將安全問題放在第一位。博主在推薦地點時,如果只是純粹生活分享,從法律上來講,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游客作為成年人,應該有自己的判斷力。如果博主是商業行為,罔顧風險進行推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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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界平表示,博主作為公眾人物,擁有大量的粉絲,一言一行都享有一定的影響力,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盡有審慎注意義務。“在進行相關分享的時候,本身這個地點就是禁止游泳,但還執意推薦粉絲去玩,那么他的行為就涉嫌違規,平臺可對相關信息下架,對博主進行處罰。”他說。

  與此同時,朱界平認為,推薦平臺也應該盡有審慎注意義務,對存在的安全風險應該進行及時提醒,仔細審核相關內容,發現博主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時,應該及時采取措施,對消費者做安全風險提示。相關的主管部門可以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博主和平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