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拐賣兒童案件。
被告人郭某把同居女友生下的未滿月嬰兒以4萬元賣掉,最終,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同時追繳犯罪所得4萬元。目前,嬰孩已被追回,且已得到妥善照料、安置。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郭某帶越南籍女子熊某偷渡至國內,之后將熊某帶到成都市共同生活。2020年9月,熊某在醫院產下一名男嬰。同年11月,郭某以4萬元的價格將男嬰賣給他人。2022年1月,郭某到派出所投案。一個月后,民警將被拐賣兒童解救。
庭審中,郭某稱因為家庭困難,怕養不活孩子,才想把孩子送養給他人。法官和公訴人對其進行了釋法,告訴他送養、收養孩子必須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且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法院認為,郭某拐賣同居伴侶的幼子,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但郭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時被拐賣兒童已被解救,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郭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被公安機關尋回的幼子目前身體情況良好,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及街道辦事處為幼子申請了一筆專項資金,在熊某被遣返后,將由志愿者幫助撫養。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