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房屋申請提取有什么變化?

  2021 年 10 月 8 日后,將原有“職工及其配偶本市無房,在川內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地和工作地限制”的規定,調整為以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將不受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職工購買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以外住房的提取時,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級行政區域一致。

  限制多套房公積金提取是什么?具體如何理解?

  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職工申請時近五年內已辦理兩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或當前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

  限制多套房提取的規定,僅針對通過按揭或全款購買新房以及再交易住房的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不包含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等其他提取業務。

  近五年內已辦理的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套數,是以中心業務系統提取明細中的記載為依據。需要注意的是,2021 年 10 月 8 日以前產生的系統提取記錄不納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套數的認定范圍。

  例如,職工張某名下有兩套住房,分別于 2018 年 9 月、2021 年 11 月辦理了這兩套住房的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業務,由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前的購買自住住房提取記錄不納入提取套數的認定范圍,那么張某五年內僅有一套購買自住住房提取記錄。

  本市擁有的房屋套數以住建部門登記的房屋套數及取得時間進行排序,排序為第三套及以后的住房不能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第一套和第二套符合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例如,職工王某當前在本市有 A、B、C 三套住房分別購于 2011 年、2017 年、2021 年,按照上述規定,C 住房為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請購買自住住房提取,A 住房由于購房時間超過了五年,也不能申請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僅有 B 住房不屬于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且購房時間也未超過五年,可以申請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新政后精簡了哪些提取業務材料?

  一是已婚職工辦理本人名下房屋的住房消費類提取(不含租賃自住住房提取),無需再提供婚姻證明材料;二是辦理購本市商品房提取不再提供購房合同;三是辦理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不再提供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四是辦理低保提取不再提供低保證明;五是辦理退休提取不再提供退休證明;六是辦理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不再提供電梯竣工驗收報告;七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提取死亡職工公積金,不再提供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證書。

  新舊政策在銜接過渡方面有何具體的規定?

  有四個方面的銜接過渡規定:一是10月8日前受理的公積金貸款不能再以該套住房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二是10月8日前已辦理過購買自住住房提取的職工,不能再次以該套住房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三是10月8日前以提前結清貸款辦理過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職工,不能再次以該套住房辦理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

  四是10月8日后,不再新增簽訂“按年委托提取協議”,10月8日前職工已簽訂且未解約的“按年委托提取協議”,按協議約定繼續執行。

  以上新政將于今年10月8日起正式實施,有關成都公積金新政實施細則更多詳情,可登錄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了解相關內容。或關注成都公積金中心官方微信“成都住房公積金”,撥打中心客服熱線028-123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