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程文雯
“天府國際機場到成都主城區,或從成都主城區打出租去天府國際機場,是否需要給出租車返空費?”
6月27日,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正式投運。近日,有網友通過四川日報全媒體問政四川平臺和民情熱線,咨詢天府國際機場與成都主城區之間打出租車是否需要給出租車返空費。
對此,成都市交通運輸局通過問政四川平臺明確回復:東部新區已經融入該市巡游出租汽車11+3融合區域,融合區域內巡游出租車載客前往天府國際機場和從天府國際機場載客前往成都市行政區域均需打表計費。
也就是說,成都市主城區往返天府國際機場,出租車乘客只需按照打表價格付款,不需要再額外支付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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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融合區域是哪些區域?
四川日報全媒體民情記者了解到,2019年11月以前,成都出租車如果跨區域載客運營,只能放空返回,不得在目的地載客,司機也可以和乘客商議收取不超過打表價格50%的費用,這就是“返空費”。
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在成都跨區域出行逐漸成為常態。從2019年11月28日起,成都明確在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郫都區、新都區、龍泉驛區、雙流區、溫江區、青白江等11個行政區加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11+2”區域內,完全開放巡游出租汽車營運市場,上述融合區域內巡游出租汽車自由營運,并在全域成都打表計費,出租車跨區域運營返空費也被取消。
今年,為保障天府國際機場投入營運后出租汽車服務和東部新區出租汽車運力發展,東部新區出租汽車投運后直接融入中心城區區域融合范圍。融合區域由“11+2”擴大為“11+3”。
因此,打出租車往返位于融合區域和位于成都東部新區的天府國際機場,只能打表計費,不能收取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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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融合區域以外怎么辦?
記者了解到,融合區域外的出租車可以將乘客送至“11+3”融合區域內,但不能在區域范圍內載客。所以,凡是能夠在天府國際機場載客的出租車,都必須打表計費,不再單獨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