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

  既應放寬業主同意率也需明晰補償標準等

  老舊小區改造中“老樓裝新梯”,如何避免類似向陽花園B區這樣的“沖突”出現?

  對此,蔣乙嘉就在今年提交了一份建議,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經本單元、本棟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可,他認為這也與《物權法》的規定相一致。

  民建成都市委員會提交的一份集體提案里則建議,放寬業主同意率需求的同時,還應細化相關政策及標準,以更好地兼顧高低樓層之間的利益。“對電梯加裝工作進行細節指導,對分歧點及建筑間距、建筑退讓、建筑高度、采光通風條件等細節進行專屬技術管理規定,以具體指標使得規劃管理工作趨于標準化。”

  “除了施工標準,高層住戶對低層住戶的補償機制也應該進一步明晰。”還有專家認為:必須看到,安裝電梯確實會損耗低層住戶的一些權益,高層住戶應該對低層住戶有所補償,具體補償標準上,可經相關部門詳細調研后,根據不同類型的小區出臺指導建議,也可以在具體案例中,指定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評估確定補償標準,以免無據可依。

  另一方面,在范逢春看來,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社區治理的重要內容,基層組織不能“抽身事外”,“否則即便政策調整了,糾紛依然可能產生。”

  范逢春表示,在老舊小區電梯加裝中,基層組織可以做好老舊小區電梯安裝中的居民培訓工作、搭建有效的溝通平臺、提供示范案例等更多具體指導,“把基層社區組織、基層政府的引導力量恰當地發揮出來。”

  冉鳴持同樣的觀點。“目前來看,在組織動員上,我們的地方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和物業公司沒有積極性,對反對業主的引導說服工作沒有太多作為,只是被動調解矛盾。”他建議,街道辦可成立既有住房自主增設電梯協調指導組,對推進中的困難,尤其是來自住戶的阻力和物管方面的拖延多做工作,發揮住戶自主難以發揮的作用。

  他山之石

  “老樓裝新梯”上海這樣做

  在上海,由于基層政府主動推進等因素,其加裝電梯的樓棟數從2018年立項188棟,到2019年立項624棟。

  以上海市虹口區江灣鎮街道逸仙小區為例,10月27日,該小區14個單元加裝電梯同時開工,該小區將全部安裝上電梯。據了解,在安裝電梯協商過程中,基層組織的作用不容忽視——該小區成立加梯臨時黨支部,使“每棟樓都有黨的組織在引領、每個樓道都有黨的工作在推進、每名黨員都在社區發揮作用”,確保成功推進。同時,區房管局、街道領導下沉一線,通過“一周一例會、一周一分析、一周一推進”,為加裝電梯工作理清脈絡、突破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