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吳亞飛 劉佳
9月29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成都市社區發展治理促進條例》的決定。該《條例》固化了成都社區發展治理制度成果,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多方主體權責關系,讓社區發展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此前的審議中,委員們普遍認為,成都市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相關實施意見,通過地方立法對成都社區發展治理實踐經驗予以總結提升,主要對社區發展、社區治理、社區服務等進行系統規范,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保障監督作用和法律責任,為推進成都社區發展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法治引領作用。
2017年以來,成都就社區發展治理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形成“1+6+N”政策體系并有序落地落實,著力破解當前社區發展治理面臨的困境難題,努力探索一條特大城市社區發展治理新路徑,初步實現城市有變化、市民有感受、社會有認認同。
因此,有必要全面總結提升成都社區發展治理實踐,參考借鑒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益做法,兼顧現實需要和發展需求,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制定一件專門的社區發展治理專項法規,為推進成都社區發展治理現代化提供堅強法治支撐。
該《條例》共7章52條,分為總則、社區發展、社區治理、社區服務、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重點規范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明確 “社區發展治理”定義和原則。對成都市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的首創之舉 “社區發展治理”進行總結提煉,并明確定義。明確將黨建引領、以人為本、法治保障、協商共治、共建共享作為社區發展治理的基本原則。
二是完善社區發展治理制度體系。設 “社區發展”專章,對社區形態改善、業態提升、生態優化、文態塑造進行全面規范。設 “社區治理”專章,構建 “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綜治”的社區治理體系,同時回應物業管理區域治理、院落治理 等重難點問題,并將本次疫情防控中基層社區和物業小區的防控作用總結固化為立法規范。設 “社區服務”專章,構建 “基本公共服務、便民生活服務、特色項目服務、社區志愿服務”的社區服務體系,并對培育社會企業、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發展治理作出專門規定。
三是健全社區發展治理保障監督機制。明確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社區發展治理相關的工作保障、資金保障、人力資源保障、專家智庫保障機制,并對依法落實信息公開、深入推進社區減負、嚴格開展考核評議等監督機制作出明確規定。
四是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法規制度有效實施。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違反信息公開義務和減負規定的責任予以明確;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社區發展治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責任追究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