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政策主體都錯了,我買了東西有問題還的我去找人鑒定確實有問題,不應該是我提出問題,產品商證明沒問題嗎?好奇怪的邏輯!悲催!
現在的房子質量都很危險,真的,我做過高層外墻亮化,在上面釘釘子混凝土墻上的混凝土水泥往下掉,其實開發(fā)商為了降低成本,樓板都很薄的
這樣的房子怎么通過竣工驗收的,如是個別現象尚可原諒,如是普遍現象,就要深究,里面一定有深層次的利益交換問題。如竣工驗收如何通過的,驗收程序是否規(guī)范,從中考量問題的性質。
和朋友去看他買的房子 都修完了 開始把園區(qū)的花啊樹種好就交房了 當時我們想去看看內部結構 樓上有一女人把門鎖了我們苦苦哀求看一眼 她說不行 看了到處說沒人買了 我們說手機給你不拍照看看結構 她說領導知道了沒工資 最終只有走了
這不是施工問題,是水泥問題,現澆是用的商混,所以說是商混出了問題,不知道這樣的質量是如何經過檢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