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高敬
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問題引來各方高度關注。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就未成年人游戲沉迷等問題提出建議,比如李燕代表提出建議“停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服務”。
未成年人程某甲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注冊網絡游戲社交應用軟件并頻繁購買虛擬幣、打賞主播,8個月累計消費人民幣21.7萬余元,引起廣泛關注。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例列入第四十三批指導性案例并向社會公布。
截至2022年6月,四川的未成年人有1600多萬人,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達95%以上。未成年人網絡打賞現象較為常見,同時還存在著監護人缺位、難以固定證據、維權過程復雜等問題。程某甲這一案例的處理過程,值得關注借鑒。
身份審核存“漏洞” 網絡高消費“入坑”
2021年2月,程某甲的父親程某發現女兒的網絡高額消費行為,與某公司多次協調未果后向多個相關部門求助,但問題未得到解決。程某通過電話向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與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共建的“上海市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監督平臺”尋求幫助,該平臺將線索移至公司注冊地某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機關受理后,立即向程某了解詳細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APP雖然在用戶協議中載明“不滿18周歲不得自行注冊登錄”,但對用戶身份審核不嚴,致程某甲注冊為能夠進行高額消費的用戶。檢察機關向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解釋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相關規定,建議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多種形式維權未果 司法助力解難題
本案系未成年人涉網絡案件,相較于應對該類問題經驗豐富的某公司,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網絡證據收集、網絡專業知識等方面均處于弱勢,其曾采取多種形式維權,但未取得實際效果。
2021年3月,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程某甲與某公司的網絡服務合同無效,某公司全額返還消費款。同時,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檢察機關審查認為:程某甲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監護人同意實施與其年齡、智力不相符合的高額網絡消費行為,程某甲實施的消費行為無效,程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錢款符合法律規定。
檢察機關支持幫助程某甲依法維護權益,指導程某甲的法定代理人收集、梳理證據,固定程某甲在該APP上的聊天、充值記錄,對注冊登錄過程、使用及消費情況進行公證。同年5月,某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察機關派員出庭,并結合指導程某甲收集的證據發表支持起訴意見,某公司表示認可。檢察機關積極配合人民法院開展訴訟調解工作,原、被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并經法庭確認,某公司全額返還程某甲消費款項。同時,針對程某甲父母疏于對女兒心理狀況關心,忽視對其網絡行為監管等問題,檢察機關要求程某甲父母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加強對程某甲關心關愛,引導和監督其安全、合理使用網絡。
凈化未成年人網絡環境 形成網絡保護合力
據悉,檢察機關通過大數據摸排、實地走訪發現,相關部門受理了大量與涉案APP有關的未成年人網絡消費投訴和立案申請,此案具有一定普遍性。
“未成年人在網絡游戲社交APP打賞的案件屢見不鮮,這個案例最值得關注的是,社交打賞APP一般在用戶協議中都會明確‘不滿18周歲不得自行注冊登錄’,實際上,未成年人在短時間內打賞20多萬卻是一路綠燈。”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主任劉小進對互聯網公司的未成年用戶識別認證和保護措施提出質疑,他建議加大對網絡服務新業態的監管力度,進一步督促網絡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規定和網絡保護措施。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四川省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促進會會長黃志凌建議,推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社會治理相結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網絡服務及其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和司法等部門要加強聯動,比如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專項監督,構建“網游+社交”新業態未成年人保護標準等,推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多方協同、齊抓共管。“促進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治、企業自律、法律監督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四責協同’機制,上海的做法值得借鑒。”黃志凌說,促進會將結合實際,聯合相關部門落實好未成年人網絡防沉迷、消費保護措施,包括舉辦“未成年人網絡文明主題宣傳”、開展以案釋法等,促進提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意識,“如果遇到未成年人網絡打賞無法追回的情況,還可以通過四川日報全媒體問政平臺和民情熱線反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