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建設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

  川辦函〔2023〕16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授權建設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的請示》(成府〔2022〕71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以下簡稱“成溫邛擴容”)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二、授權成都市人民政府作為成溫邛擴容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做好項目資金監管,落實政府監管責任,依法監管項目建設實施和運營管理等工作。由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為成溫邛擴容項目投資人,成都成溫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為成溫邛擴容項目業主,具體組織成溫邛擴容項目實施。

  三、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承擔管理責任,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建設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

  川辦函〔2023〕15號

  宜賓市、自貢市、瀘州市人民政府:

  你們《關于授權采用“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建設江津經瀘州至宜賓高速公路項目的請示》(宜府〔2022〕85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二、授權宜賓市、自貢市、瀘州市人民政府作為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并由宜賓市人民政府牽頭,會同自貢市、瀘州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項目投資人招標工作,做好項目資金監管,落實政府監管責任,依法監管項目建設實施和運營管理等工作。

  三、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承擔管理責任,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