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圖片由茂縣公安提供
12月8日,四川阿壩州公安局通報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一名販毒人員長期把身患重疾當作“護身符”,打著“病貓”的幌子,在取保候?qū)徠陂g販賣毒品。近日這起案子迎來了宣判,嫌疑人因犯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去年10月11日晚,一吸毒人員聯(lián)系上此嫌疑人余某某,想要購買毒品。兩人在茂縣一公廁旁準備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民警從余某某身上搜出了25小袋疑似毒品4.17克。經(jīng)過鑒定,均從這些白色晶體中提取出了甲基苯丙胺。在調(diào)查取證階段,余某某因身患尿毒癥被依法取保候?qū)彙?/p>
沒料到,取保候?qū)徠陂g,此人仍不收手,抱著因患有重病不能收押僥幸心理,多次販賣毒品。在他取保候?qū)徠陂g,又繼續(xù)向8人販賣毒品21次,賺取毒資11750元。
事后,余某某向警方交代,自己患有尿毒癥,需要花錢血透治療,販毒來錢快,所以再次走上了販毒的道路。
“余某某就是倚仗自己身患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導致生命危險或需要相關(guān)治療被處以監(jiān)外執(zhí)行,這意味著執(zhí)法部門可以給其定罪,但無法限制其自由,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變本加厲進行販毒違法犯罪活動。”茂縣公安局禁毒大隊辦案民警介紹。
茂縣公安局抽調(diào)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偵辦此案,并在該案辦理期間,茂縣公安局會同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圍繞羈押、起訴、審判、收監(jiān)等困難多次召開聯(lián)席會,達成共識協(xié)同開展工作,以“零容忍”態(tài)度展開攻堅行動。
經(jīng)過四個多月的不懈努力,茂縣公安和茂縣司法機關(guān)達成一致意見,將其依法收監(jiān)。
茂縣公安局分管禁毒副局長余天勇說:“此前余某某因為身患重病,無法對其進行收押,讓他逍遙法外,今年以來,公安機關(guān)將余某販毒案作為專案來抓,并加大禁毒有獎舉報宣傳,形成了良好社會輻射效應。目前,已對在冊病殘吸毒人員全部收戒收治,身患重病不再是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責任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