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毛發 DNA比對找到受害人

  根據上述線索,龔某龍和易某林進入了警方視線,專案組迅速對兩人進行調查取證。雖然開展了不少工作,但一直未掌握兩人作案的有力證據,僅憑檢舉人的口供不能形成證據鏈。專案組認為,如果從當年的所謂中介人“車販子”或者失蹤的野的出租車入手尋找突破口也不現實,因為年代久遠。對此,專案組及時調整策略,圍繞嫌疑人當年的活動軌跡及相關線索展開調查。

  近年來,資陽公安大力推行科技興警,努力實現大數據智能化應用的大跨越。特別是當2020年“云劍”行動開展后,在資陽市公安局分管刑偵工作的領導和刑偵支隊的有力督導下,安岳縣公安局把攻堅“命案積案”作為刑偵工作重點,并將該案擺在突出位置予以攻堅。刑偵大隊和專案組民警借助現代刑偵科學技術,綜合前期掌握的大量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顯示:龔某龍和易某林具有搶劫殺害彭某某的重大嫌疑。

  2020年5月7日,專案組民警在成都市成華區將易某林抓獲歸案。與此同時,經偵查發現當年案發后龔某龍已漂白身份,化名為“冷帥”。2017年3月,龔某龍因伙同羅某、康某某、袁某某等人販賣、制造毒品,被成都市公安局禁毒部門抓獲。2018年12月,成都市中級法院判處龔某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0年6月30日,專案組依法提審了龔某龍。經審訊,龔某龍和易某林對當年合伙殺害彭某某搶劫野的出租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為了形成證據鏈,把此案辦成鐵案,專案組決定,將尋找受害人的尸骨作為工作的重心,突破該案。專案組先后到遂寧市區及大英、射洪和綿陽的涪城區等地進行了大量走訪調查。通過幾個月的努力,終于掌握當年被害人的遺骸等現場物證可能在綿陽的信息。2020年7月中旬,專案組和相關刑事技術民警迅速趕往綿陽。

  據綿陽警方介紹,1998年8月中旬左右,當地警方接群眾報案稱:在涪城區距一公路100多米左右的稻田里發現一具高度腐敗的女尸,經偵查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后將其列入未知名尸體,法醫提取了尸骨毛發保存于物證室。面對混雜在一起的13包無名尸的遺骸,專案組和兩名技術民警一絲不茍,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對尸骨一一進行親緣比對。在綿陽警方刑事技術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初檢和復核,2020年7月16日,最終確定其中一份尸骨中的毛發與1998年8月失蹤的被害人彭某某DNA數據親緣比對成功。至此,該案告破。

  狼狽為奸 兩人謀財害命

  龔某龍,現年52歲,這個只有小學文化的安岳縣臥佛鎮人,曾到成都賣過花椒,后長期混跡于社會。2000年,他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判刑6個月,刑滿后又因犯盜竊罪被判刑6個月。

  易某林,現年55歲,同是臥佛鎮人,也只有小學文化,曾到西安打工多年,與前妻離婚后一直在成都做生意。

  龔、易二人是老鄉,很早前就認識,彼此談得攏,臭味相投,逐漸成了朋友。

  1998年8月初的一天,易某林剛回到老家,就接到龔某龍的電話,叫其到他在安岳縣城的租房里談一筆“業務”。第二天,兩人見面時,龔某龍對易某林說:“現在手頭都有點緊,我們聯手弄點錢來用,你干不干?”“咋個弄錢?”易某林問。“目前汽車的行情好,來錢快,我會開車,弄一輛好點的車去賣。”易某林表示同意。接著,兩人密謀了作案目標、時間、方法和分工等,再到一五金店購買了作案用的繩子和封口膠。次日,他們來到安岳縣汽車站踩點,發現了一輛“野的”桑塔納2000型轎車,司機是一名瘦小約30歲的女子。兩人覺得這個目標容易得手,遂將彭某某作為搶劫對象。

  1998年8月5日15點30分許,兩人攜帶作案工具來到安岳汽車站,發現彭某某的車停在附近的凌云賓館外,兩人便以打車到遂寧為由上了車。當車行至安岳縣城北鄉一岔路口時,龔某龍謊稱要解便,車剛停住,坐在副駕駛位的龔某龍以連續搖頭為暗號發出動手信號。坐在后排的易某林立即手拿繩子勒住彭某某的脖子瘋狂向后拉,龔某龍用手抓住彭某某的腳使勁向后抬,彭某某本能地呼救和掙扎了幾下。瞬間,這個無辜的生命就葬送在這兩個歹徒手中。

  兩人把死者抬至后排座,易某林取下死者的耳環給了龔某龍。龔某龍開車繞道安岳縣通賢鎮,當晚經遂寧市安居區到達綿陽市涪城區時,發現路邊有稻田且位置偏僻便停車,兩人趁黑夜將死者拋于稻田里,再經中江縣等地返回成都。次日,龔某龍通過龍某某以2萬元的價格賣掉了桑塔納2000型轎車,分了9000元給易某林,剩余11000元和賣耳環的贓款被龔某龍占有。

  案中有案 5人結伙曾搶劫390余萬元

  專案組在偵辦彭某某被害案中還掌握了龔某龍等5人曾犯有搶劫案的重大線索。經縝密偵查發現龔某龍、易某林結伙何某安、董某龍(已死亡)和一名叫“小楊”的人搶劫了成都的黃某玉夫婦。何某安是遂寧市安居區人,2008年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2020年9月被專案組抓獲歸案。鑒于案情需要,同月底,成都青羊警方將黃某玉夫婦被搶劫案依法移交至安岳縣公安局偵辦。

  “小楊”是誰?他躲藏在哪里?為了盡快將“小楊”抓獲歸案,專案組圍繞僅有的線索,開展了廣辟偵查途徑、精心分析研判、深入調查走訪和大數據比對等大量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今年4月,專案組終于掌握了“小楊”的基本情況和行蹤:其真名叫楊某金,仁壽縣人,現年56歲,目前在成都市青羊區某街道當聯防隊員。7月7日,專案組民警果斷出擊,將楊某金抓獲歸案。經審訊,楊某金對參與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之,其團伙作案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2001年8月的一天,龔某龍、何某安、易某林、董某龍和楊某金一伙為了搞錢,密謀冒充警察實施搶劫。按照分工,董某龍、龔某龍和楊某金3人制作了假警官證,購買了封口膠,準備了手銬等作案工具。經事先跟蹤踩點,掌握了家住成都的黃某玉夫婦的經濟情況及生活規律,確定為他們的作案目標。8月28日,由龔某龍駕駛租借的面包車,載乘易某林等4人到達成都市青羊區某商住樓等候,發現黃某玉夫婦后,除何某安外其余4人下車尾隨進小區,追上黃某玉夫婦,龔某龍就慌忙出示假警官證:“我們是警察,跟我們走一趟。”話音未落,不容夫婦倆分辯,幾人迫不及待用手銬將夫婦倆銬住,押上面包車。車上,5人兇相畢露,搶走夫婦倆旅行袋里的250萬元人民幣和近20萬元美金(折合人民幣140余萬元),將夫婦倆丟棄后瓜分了贓款。

  “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此言源于影視,折射現實。如今,幾名犯罪嫌疑人咎由自取,即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