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6·18”網絡集中促銷到來之際,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的要求,四川發布《“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實施方案》,引導平臺和商戶“亮照、亮證、亮規則”,推動信息公開、規則透明,營造安全舒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組織開展四川“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的一大亮點,是將網絡交易經營者納入“點亮”范圍,引導平臺和商戶“亮照、亮證、亮規則”。同時,指導督促平臺集中清理平臺內偽造、變造、冒用、過期、未及時變更等情形的無效證照,持續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推動信息公開,規則透明,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消除網絡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促進市場公平有序競爭。

  據悉,為加強“6·18”網絡集中促銷監管,該局還制定了“6·18”專項監測方案,以淘寶、天貓、京東、阿里巴巴、蘇寧易購、美團、美團外賣、餓了么、拼多多九大省外主流電子商務平臺內的四川經營者、38個省內活躍電商平臺、873個省內自建網站為對象,擬定網絡違規銷售特殊食品、銷售燃氣具未公示CCC強制認證標志、電子商務專利違法、網絡餐飲服務者未公示證照經營等8項監測項目,在“6·18”期間實施不間斷監測,及時清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打擊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新聞多一點]

  什么是“亮照、亮證、亮規則”?

  落實“亮照”——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依法依規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平臺應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平臺內經營者應在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

  依法免于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照規定,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活動類型,分別如實公示以下自我聲明以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或鏈接標識:(一)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二)個人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三)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四)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相關經營者在自我聲明中應當明確屬于何種不需要登記的情形,不得以引述法律規定等其他文字內容代替。

  落實“亮證”——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示取得的有關證書等信息。主要包括:如實公示與所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注冊備案、審查批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信息;經營者名稱冠以“自營”“專賣”等品牌直營、授權經銷涵義詞匯的,鼓勵直接展示授權證書等證明材料或提供查詢途徑。

  落實“亮規則”——平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信息或其鏈接標識。主要包括:與平臺內經營活動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入駐審核、信息公示、知識產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商品信息發布、信息安全保障、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與消費者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用戶注冊、個人信息保護、支付服務、退換貨、投訴舉報處理、爭議解決、信用評價、消費者保障金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平臺制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