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趙紫萱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為深化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級民政部門牽頭開展包括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在內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為規范城鄉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省民政廳會同13個省直社會救助相關部門聯合印發《四川省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
記者了解到,《認定辦法》出臺后,將有效打通低保邊緣家庭申請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幫扶政策措施的渠道,實現對象認定與各類救助幫扶政策有效銜接,有利于進一步兜住兜準兜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幫助解決困難、脫離困境。
框定界定范圍
明確8個方面的排除性條款
根據《認定辦法》,在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條件方面,對低保邊緣家庭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剛性支出的界定范圍和界定,明確了8個方面的排除性條款。其中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存款、理財、基金、有價證券、債券、投資型保險等金融資產總值人均高于當地公布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6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2套(含)以上產權住房或商品房,且人均住房面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保障面積2倍;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調查;故意隱瞞家庭成員真實收入、家庭財產、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等等情形。
在申請主體方面,本省戶籍居民申請救助幫扶,需要開展低保邊緣家庭認定的,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低保邊緣家庭中重殘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經本人申請,可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符合社會救助相關部門救助幫扶條件的,可向相關部門申請救助幫扶。同時,《認定辦法》第十六條,明確了低保邊緣家庭履行主動報告的義務。
明確各部門職責
統籌救助幫扶資源
《認定辦法》明確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統籌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縣級民政部門負責低保邊緣家庭的確認工作,縣級及以上社會救助相關部門根據職責,配合開展對象認定、救助幫扶相關工作。
在認定程序方面,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等基本程序進行。受理環節,明確申請民政救助的居民家庭,直接向戶籍地所在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申請專項救助政策等需要認定低保邊緣家庭的,由被申請的社會救助相關部門委托民政部門組織實施。審核環節,明確了容缺受理、簡化程序的情形。在確認環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由縣級民政部門確認為低保邊緣家庭。此外,《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也明確了終止認定程序的情形。
在監督管理方面。對信息公開、權利救濟、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人員責任、容錯糾錯、騙取社會救助責任、出具虛假證明材料責任等做了規定。
四川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有利于鞏固拓展兜底成果?!墩J定辦法》出臺后,將更加精準識別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村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有利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機制,不斷鞏固脫貧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